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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捐贈協議

當今社會,協議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簽訂協議可以解決或防止不必要的糾紛。什麽樣的協議是有效的?以下是我搜集的5份股權捐贈協議,供大家參考,希望對有需要的朋友有所幫助。

股權捐贈協議1股權捐贈協議

甲方(捐贈人):

身份證號碼:

地址:

電話:

乙方(受贈人):

身份證號碼:

地址:

電話: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就股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本協議簽署於。

第壹條贈與的標的

1.甲方擁有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股權,是公司章程規定的合法股東,持有公司%的股權;

2.甲方同意給予乙方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股權;

3.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贈與。

第二條贈與條件

無條件贈送。

第3條承諾和保證

1.甲方保證其持有的股權不存在任何留置權、質權或其他物權或債權,不存在抽逃註冊資本的違法行為,甲方完全有權根據本協議處分贈與乙方的股權。

2.乙方承認原公司章程和股東之間的合同,並承諾按照原公司章程和合同的規定承擔股東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3.股權轉讓後,甲乙雙方應根據公司所在地的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要求公司向登記機關辦理股權變更登記,並將股權變動情況在公司股東名冊上公告,同時向乙方簽發出資證明書..

4.如果該等贈與需要公司其他股東的同意,甲方應負責取得該等同意。

第四條股權捐贈的法律後果

1.在雙方簽署本協議且公司章程的法定變更程序完成後,乙方將擁有公司%的股份,成為公司的股東,並按其股份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潤、分擔風險和虧損。

2.公司已發生的債權債務不受股東變更的影響。

第五條費用負擔

雙方應各自承擔執行本轉讓協議所需的相關稅費的壹半。

第六條贈與的撤銷

1.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甲方可以撤銷贈與:

(1)乙方嚴重侵害甲方或甲方近親屬的;

(2)乙方嚴重損害公司利益或給公司造成損失;

2.因前款第(1)項、第(2)項原因取消贈與的,乙方應返還其依據本協議已收到的全部股份,並配合甲方及公司辦理公司股份變更手續;

3.贈與撤銷後,本協議的履行終止。

第七條違約責任

本協議任何壹方未能按照本協議的規定正確、全面地履行其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由守約方造成的任何責任和損害應由違約方賠償。

第八條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1.本協議受中國法律管轄,並根據中國法律進行解釋。

2.由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應由雙方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壹方均可向公司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其他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2.本協議正本壹式五份,雙方各執壹份,公司壹份,其余交相關政府部門。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股權捐贈協議第二條甲方(捐贈人):XX

身份證號碼:XXXXXXXX

地址:XXXX

電話:XXXXXX

乙方(受贈人):XX

身份證號碼:XXXXXXXX

地址:XXXX

電話:XXXXXX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就股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本協議於XXXX XX年XX月XX日簽署。

第壹條贈與的標的

1.甲方擁有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股權,是公司章程規定的合法股東,持有公司%的股權;

2.甲方同意給予乙方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股權;

3.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贈與。

第二條贈與條件

無條件贈送。

第3條承諾和保證

1.甲方保證其持有的股權不存在任何留置權、質權或其他物權或債權,不存在抽逃註冊資本的違法行為,甲方完全有權根據本協議處分贈與乙方的股權。

2.乙方承認原公司章程和股東之間的合同,並承諾按照原公司章程和合同的規定承擔股東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3.股權轉讓後,甲乙雙方應根據公司所在地的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要求公司向登記機關辦理股權變更登記,並將股權變動情況在公司股東名冊上公告,同時向乙方簽發出資證明書..

4.如果該等贈與需要公司其他股東的同意,甲方應負責取得該等同意。

第四條股權捐贈的法律後果

1.在雙方簽署本協議且公司章程的法定變更程序完成後,乙方將擁有公司%的股份,成為公司的股東,並按其股份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潤、分擔風險和虧損。

2.公司已發生的債權債務不受股東變更的影響。

第五條費用負擔

雙方應各自承擔執行本轉讓協議所需的相關稅費的壹半。

第六條贈與的撤銷

1.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甲方可以撤銷贈與:

(1)乙方嚴重侵害甲方或甲方近親屬的;

(2)乙方嚴重損害公司利益或給公司造成損失;

2.因前款第(1)項、第(2)項原因取消贈與的,乙方應返還其依據本協議已收到的全部股份,並配合甲方及公司辦理公司股份變更手續;

3.贈與撤銷後,本協議的履行終止。

第七條違約責任

本協議任何壹方未能按照本協議的規定正確、全面地履行其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由守約方造成的任何責任和損害應由違約方賠償。

第八條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1.本協議受中國法律管轄,並根據中國法律進行解釋。

2.由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應由雙方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壹方均可向公司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其他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2.本協議正本壹式五份,雙方各執壹份,公司壹份,其余交相關政府部門。

甲方:XX

XXXX,XXXX,XX,XX

乙方:XX

XXXX,XXXX,XX,XX

《股權捐贈協議》第三條:以下前提條件為甲方向乙方捐贈資產的有效條件:

1.本合同及《××非流通股份改革方案》和《××非流通股份改革方案》

2.×××%股權的轉讓已獲得其他股東的同意;捐贈×××年×××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日×月×日×月×日×日×月×日×月×日×日×月×日×月×日×日×月×日×日×月×日×日×月×日×日×日×月×日×日×月×日×日×月×日

股權授予協議

甲方(捐贈人):

身份證號碼:

地址:

電話:

乙方(收件人):

身份證號碼:

地址:

電話:

為了共同促進(以下簡稱公司)的發展,明確雙方的權利和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本著誠實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則,結合雙方的實際情況,特簽訂本股權轉讓合同,以便

甲、乙雙方就股權轉讓達成如下協議:

1.公司簡介、股東及持股比例結構。

公司名稱:

地址:

法人名稱:

註冊資本:

實收資本:

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或控股公司)

範圍:範圍:

股東和股權的比例結構:

2.作為公司的股東之壹,甲方擁有公司%的股權。現根據公司章程和股東會決議,甲方同意向乙方捐贈%股權,乙方願意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保證對其贈與乙方的股權享有完全獨立的權利和利益,無任何質押,無任何糾紛和訴訟,無任何投資管理責任,但不參與債務償還而是分紅,對公司經營形成的公積金、未分配利潤和公司資產凈增額享有分配權。

2.在簽署本協議時,甲方應確保其向乙方捐贈股權的提議已獲公司股東會全體股東通過,並形成書面決議文件。

3.本協議簽署後日內,甲乙雙方應向公司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股東變更和股權變更手續,雙方應對變更登記等法律手續提供必要的配合和協作。(如果不需要在工商局註冊,可以刪除。)

4.股權變更手續完成後,乙方將擁有公司%的股份,並根據法律和公司章程享有相應的股東權益。

四。保密義務

在本協議簽署之前或之後,在本協議生效之前或之後,在本協議生效之後或在本協議終止之後,無論雙方是否繼續合作,雙方均應對本協議涉及的所有內容保密。公司或對方因泄密遭受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動詞 (verb的縮寫)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1.本協議的變更必須由雙方協商,並簽訂書面變更協議。如果協商不能達成壹致,本協議仍然有效。

2.雙方同意終止履行本協議時,應簽訂書面協議,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3.本協議生效後,如果乙方不願意繼續與甲方合作經營公司,本協議繼續有效。

不及物動詞違約責任

1.本協議正式簽署後,任何壹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的約定條款,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壹次性違約金人民幣10000元。

2.乙方收到股權後,不得擅自將股權轉讓或贈與給甲方以外的第三方,否則應向甲方壹次性賠償違約金人民幣10000元。

3.任何壹方違反本協議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七。適用法律和爭議解決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因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壹切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壹方均有權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協定》的生效及其他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合同正本壹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署日期:年月日

簽約地點:

《股權捐贈協議》第四條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及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股權贈與事宜達成壹致意見,特簽訂如下協議,供* * *共同遵守:

第壹條禮物

(1)甲方將其股權捐贈給乙方,乙方願意接受該股權捐贈。

(二)贈與的股份數量:甲方擁有公司股份,其中甲方占公司股份的%,甲方同意將其占公司股份總額%的股份贈與乙方..

第二條贈與條件

本合同約定的贈與是無條件的贈與。

第3條費用

雙方應承擔執行本贈與協議所需的相關稅費。

第四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保證其為公司的合法股東並記載於公司股東名冊,股權數額合法、真實、有效。

(二)甲方保證其持有的股權不存在任何留置權、質權或其他物權或債權,不存在抽逃註冊資本的違法行為,甲方完全有權按照本協議的約定處分贈與乙方的股權。

(三)乙方承認公司章程和股東之間的合同,並保證按照原公司章程和合同承擔相應的股東權利和義務。

(四)股權捐贈後,甲、乙雙方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所在地公司章程的規定,要求公司向登記機關辦理股權變更登記,並在公司股東名冊上公布股權變動情況,同時向乙方出具出資證明書..

(五)如該等贈與需要公司其他股東的同意,甲方應負責取得該等同意。

(六)在雙方簽署本協議並完成法定的公司章程變更程序後,乙方將擁有公司%的股權,成為公司的股東,並按其股權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潤、分擔風險和虧損。

(七)公司已發生的債權債務不受股東變更的影響。

(八)乙方取得股權後,在取得股權前有責任/無責任償還公司債務。

第五條贈與的撤銷

(1)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甲方可以撤銷贈與:_ _ _ _ _

1.乙方嚴重侵害甲方或甲方的近親屬;

2.乙方嚴重損害公司利益或給公司造成損失;

3.違反相關法律法規。

如因上述條款導致贈與被撤銷,乙方應返還基於本協議贈與的全部股份,並配合甲方及公司辦理公司股份變更手續;

(2)贈與撤銷後,本協議的履行終止。

第六條保密

(1)對雙方在本協議簽署過程中知悉的對方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於基本信息、經營狀況、財務狀況、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應予以保密。

(2)信息所有人同意另壹方僅在以下情況下有權披露該信息:

1.因信息所有人而為公眾所知的信息;

2.任何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司法程序或爭議解決程序的要求;

3.向壹方的下屬機構或項目經理披露;

4.在獲得信息所有人同意後披露。

(3)在任何情況下,本條規定的保密義務仍然有效。

第7條不可抗力

(1)本協議中的“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預見、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於地震、臺風、洪水、火災、戰爭或其他商業慣例認可的事件。

(2)如果壹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在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時遇到障礙或延遲,並且不能根據規定的條款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只要滿足以下所有條件,遭遇不可抗力的壹方(“受阻方”)不應被視為違反本協議:

1.受阻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義務是由不可抗力事件直接造成的,且受阻方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前沒有延遲履行相關義務;

2.受影響的壹方已盡最大努力履行其義務並減少因不可抗力事件給另壹方造成的損失;

3.當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受阻方應立即通知另壹方,並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五天內提供關於該事件的書面解釋,包括延遲履行或部分履行本協議的原因。

(3)不可抗力事件終止或消除後,受影響的壹方應繼續履行本協議,並盡快通知另壹方。受阻方應能延長履行其義務的時間,延長的時間應相當於不可抗力事件實際造成的時間。

(4)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持續30天或以上,雙方應根據事件對本協議履行的影響協商修改或終止本協議。如果雙方在壹方發出書面協商通知之日起十天內不能就此達成壹致,任何壹方均有權終止本協議,且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任何壹方未能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條款應被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承擔因自身違約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2)如果壹方違反本合同的保密條款,另壹方有權要求其承擔相應的損失。

(3)壹方行為侵害第三方合法權益的,由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全部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4)本合同所指的損失包括實際損失、合同履行後可獲得的利益、訴訟或仲裁費用、合理的調查費用、律師費及其他相關的法律費用。

第九條通知和送達

(1)本合同項下壹方發送給另壹方的任何通知、文件或申請應以書面形式通過掛號信、特快專遞、傳真或專人遞送發送。掛號信或特快專遞的投遞日期以郵戳為準。

(2)通知、文件或申請應以下列方式視為已送達並生效:

1.以掛號信方式寄達內陸地區的,自寄出後第四日視為送達;寄往香港、澳門、臺灣等境外國家或者地區的,自寄出後第七日視為送達。

2、以快件形式寄往大陸的,發出後第三日視為送達;寄往香港、澳門、臺灣等境外國家或者地區的,自寄出後第六日視為送達。

3.通過傳真發送的,以傳真發送後打印的送達確認單上註明的時間為送達時間。

4.由專人送達的,自收件人工作人員簽收或者送達人員將相關文件留在收件人地址時視為送達。

(3)根據本合同發出的上述通知、文件或申請應送達以下地址和號碼:

甲方:

地址:

電話號碼:

傳真號碼:

收件人:

乙方:

地址:

電話號碼:

傳真號碼:

收件人:

任何壹方的地址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前壹天書面通知另壹方。因通知延誤造成的損失,由有過錯的壹方承擔。

第十條適用法律和爭議解決方式

(1)本協議的成立、有效性、解釋、履行、簽署、修改和終止以及爭議的解決應受法律管轄。

(2)由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應由雙方通過協商解決。協商應在壹方向另壹方發出書面協商請求後立即開始;如果雙方未能在10天內通過協商解決爭議,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解決:

1.因本協議產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同意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解決。

2.由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應提交仲裁委員會根據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可在任何法院或其他有管轄權的機構執行。除非仲裁裁決另有規定,敗訴方應支付雙方因仲裁而產生的所有法律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

(3)在訴訟或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的部分外,本協議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各方應繼續履行。

(4)各方同意使用本協議的通知和送達條款送達與仲裁或執行仲裁裁決有關的傳票、通知或其他文件。本協議的通知和送達條款中的任何內容均不得影響壹方以法律允許的其他方式送達上述傳票、通知或其他文件的權利。

(5)如果本協議全部或部分無效,本條仍然有效。

第十壹條合同的有效性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合同簽訂於_ _ _ _ _ _ _ _ _ _ _年月日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其他問題,由雙方協商解決,並可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其他

甲方(蓋章):_ _ _ _ _ _ _ _乙方(蓋章):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股權捐贈協議第五條股權捐贈協議

合同簽訂地點: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甲方(捐贈人):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身份證號碼: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地址: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聯系電話: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乙方(受贈人):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身份證號: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地址: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聯系電話: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甲乙雙方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共同促進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發展,明確雙方的權利和責任

第壹條公司簡介

公司由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 * *,由_ _ _ _ _ _ _ _ _出資設立,註冊為法人。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第二條甲方權益

甲方作為公司的投資者,同意向乙方捐贈%的股權,乙方接受捐贈後,必須履行管理公司運營的義務。如甲方未能履行,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乙方解除股權轉讓協議。

第三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乙方擁有公司%的股權,並根據法律和公司規定享有相應的股東權益。

2.乙方成為股東後,自動加入公司股東會,在公司任職_ _ _ _ _ _,負責公司的經營管理。

3.如因乙方過錯導致公司經營不善或虧損,經公司股東大會批準並作出書面決議後,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損失,甲方也有權單方面決定收回乙方股權。

4.如果乙方不在公司工作,包括但不限於辭職、辭職、解除勞動合同、被公司辭退等。,股權將自動返還給甲方,本協議終止。

5.如乙方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及政府相關規定,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收回乙方股權。

6.如乙方違反公司章程、規章制度、勞動合同、保密協議、公司決議等對乙方有約束力的文件,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收回乙方股權。

第四條保密義務

在本協議簽署之前或之後,在本協議生效之前或之後,或在本協議終止之後,無論是否繼續合作,雙方均應對本公司和本協議所涉及的壹切保密。壹方因泄密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五條利潤分享

1.乙方應按其擁有的股權比例分享公司所有經營項目的利潤。

2.公司形成的股份和孳息為公司* * *財產,乙方按比例擁有。

第六條協議的修改和終止

1.本協議的變更必須由雙方協商,並簽訂書面變更協議。如果協商不能達成壹致,本協議將繼續有效。

2.雙方同意終止履行本協議時,應簽訂書面協議,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股權自動歸還甲方..

3.本協議生效後,如乙方不願意繼續與甲方合作經營公司,股權自動歸甲方,本協議終止。

第七條違約責任

1.本協議正式簽署後,任何壹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的約定條款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負責賠償因其違約給守約方造成的所有直接經濟損失。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股權轉讓或贈送給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否則應向甲方賠償人民幣元的違約金。

3.任何壹方違反本協議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八條適用法律和爭議解決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因履行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壹切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壹方有權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協定的生效及其他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協議正本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身份證號碼: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銀行賬號: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電話: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簽約時間:年月日

乙方(蓋章):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身份證號碼: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銀行賬號: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電話: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簽約時間: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