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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人名字的中文音譯有什麽標準嗎?

該標準由商務印書館出版,新華社編譯。參考《新英漢大詞典》(上海譯文出版社)、《辭海》附錄和中國地名委員會制定的英漢音譯表漢字系統。

馬克思和恩格斯是按慣例成立的,如霍姆斯和福爾摩斯。

伯努利,有的翻譯為伯努利。

以下是關於外國人姓名翻譯的信息:

外國人姓名的翻譯是壹個重要問題。過去人們翻譯英文名的主要參考書可能是新華社翻譯資料組編寫、商務印書館出版的《英文名翻譯手冊》(我館收藏了幾十本,索書號H315.9-62/X37)。這本書比較簡單,除了中文翻譯外沒有其他內容,充其量是壹本“手冊”。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2002年6月出版的《英語姓名詞典》(K811-61/G28)的內容要豐富得多。首先,使用註音。英文名字往往不符合壹般的發音規則,所以註音非常重要。其次,它解釋了單詞的含義。雖然名字只是壹種區分符號,但它們往往具有壹定的含義。正如中國人的單詞“郭棟”、“愚蠢”和“周聰”都表達特定的含義壹樣,英語單詞“查爾斯”、“約翰”和“彼得”都有自己的含義。第三,解釋了詞源,從壹個側面反映了英語民族的形成歷史以及與之相關的許多宗教和文化問題。第四,列出同壹個字的異體字和別稱,而且往往不止壹個。這也很有用。例如,讀者可以知道,人們經常提到的美國前總統比爾·克林頓的名字“比爾”實際上是“威廉”的昵稱。最後,作者還寫了兩篇短文,《英語姓名的歷史演變》和《英語姓氏的類型》,對讀者也大有裨益。

然而,這部詞典仍有許多不足之處。首先,作為壹本“姓名詞典”,它包含“姓名”(根據該詞典的英文標題,基督教

人名)相對完整,但姓氏遠遠不完整;然而,對於中國的讀者來說,他們更需要的是姓氏。壹般來說,我們查找“姓名”並不難,因為許多英語詞典都附有詳細或縮寫的姓名列表,有些還會介紹其來源、變體、昵稱等。值得註意的是,這些名字被稱為“名單”

常見名字的字典》(例如,牛津高級學習詞典。

英語)或“個人姓名”(例如,20世紀錢伯斯

字典)中,只有“名字”(first name)壹欄,沒有“姓氏”(last name)壹欄。這樣,我們可以在這些字典中找到溫斯頓這個名字,但找不到丘吉爾這個姓氏。而壹般中國讀者需要查的,恐怕正是英國著名首相的名字。這份沒有姓氏的名字列表可能對母語為英語的讀者有用,但可能不適合以英語為外語的中國讀者。

古往今來,歐洲人通常以名字而不是姓氏來稱呼國王或皇帝。原因很簡單。同壹個朝代的國王都有相同的姓氏。例如,英國都鐸王朝(1485 ~ 1603)的國王都姓都鐸,而斯圖亞特王朝(1603 ~ 6503)的國王對於普通人來說,情況就不同了。除了在家庭成員和親密朋友中以名字稱呼他人之外,他們通常在其他場合以姓氏稱呼他人,只有在有必要區分相同姓氏的人時才使用他們的名字。例如,英國歷史上有兩個著名的克倫威爾家族,壹個是亨利八世的寵臣,另壹個是托馬斯·克倫威爾,他在英國王室和梵蒂岡的決裂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克倫威爾,約1485 ~ 1540),另壹位是比他晚100多年的軍事獨裁者奧利弗·克倫威爾。

克倫威爾,1599 ~ 1658);如果不指定“托馬斯”或“奧利弗”,很難區分它們。人們熟悉拿破侖,他的全名是拿破侖·波拿巴。

波拿巴,1769 ~ 1821),壹生經歷了壹個從道家姓氏到專名的過程。他過去被稱為波拿巴先生,即使在他成為將軍後,他也只被稱為波拿巴將軍。他成為皇帝後才被稱為拿破侖皇帝。似乎只有意大利人在這個問題上破例了。他們只稱呼四位最傑出的文化名人的名字,而不是他們的姓氏。這四個人是詩人但丁

阿利吉耶裏(1265 ~ 1321)和文藝復興時期的三位偉大畫家萊昂納多·達

達芬奇(1452 ~ 1519)、米開朗基羅·博納羅蒂(1475 ~ 1564)和拉斐爾(拉斐爾)。

桑齊奧,或桑蒂,1483 ~ 1530,英文通常譯為拉斐爾)。值得註意的是,除了萊昂納多·中國將他的姓氏改為達芬奇之外,我們都尊重意大利人的習慣。意大利人的名字經常有“di”或“da”這個詞,這與法語單詞“de”或德語單詞“von”大致相似,其含義大約相當於英語單詞“of”或“from”,表明他們屬於或來自的地方。事實上,“達芬奇”是偉大畫家萊昂那多達出生的城鎮的名字

“達芬奇”的意思是“達芬奇的達芬奇”或“達芬奇的達芬奇”;只要說“達”

“芬奇”的意思是“雀”(類似於我們的“周莊人”和“南潯人”)。G2HQl)

總而言之,很明顯,中國人在編纂英語姓名詞典時應該對自己的姓名給予同等重視,並對“姓氏”給予更多關註。然而,這也是難點所在。其他許多美國人,包括壹些名人的姓氏,在這本詞典中都找不到。他們中有幾位美國前國務卿和國防部長,其中大多數是中國人熟悉的人,如基辛格、舒爾茨、溫伯格和海灣戰爭中的美軍司令施瓦茨科夫將軍。都是美國人,姓氏只能算英國姓氏;但這些姓氏並不是英語母語,而是隨著德國移民的到來而帶入美國的德國姓氏。從他們的姓氏可以知道,這些美國高官屬於“德裔美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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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爾曼·約瑟夫,壹個從65438年到0946年獲得諾貝爾生理學或醫學獎的美國人

穆勒,1890 ~ 1967),出生於紐約。他的名字“赫爾曼”仍然保留了德語輔音雙寫的做法(表明前面的元音較短),但他的姓氏(穆勒)已經是“英語”,德語元音“ü”已被“U”取代。也找不到美國著名的地球化學家羅德斯(Edwin

Roedder),他告訴我他是德國移民的後裔。幾代人以來,他壹句德語都不會說,認為自己是純正的美國人。法國和意大利等其他歐洲國家移民的後代,以及大量西班牙移民的後代也存在類似的問題。美國是壹種官方語言,至今沒有規定。

語言),而是廣泛使用英語的國家;盡管英語被廣泛使用,但從過去到現在,大量非英語移民已經進入。這些移民中的許多人來到美國後會取壹個英文名字,但保留他們原來的非英文姓氏(例如,原來的中國電影明星陳沖現在叫“瓊”)

陳)。這些姓氏通常用英文字母拼寫。原文中沒有出現在英語中的符號,如德語中的屈折元音,法語和西班牙語中的開篇和結尾音符,最初可能會保留下來,但時間長了往往會丟失。他們的壹些發音基本上保持不變,更多的發音在壹段時間後變成了“英語”。溫伯格就是壹個例子。Weinberg中的“ei”壹詞在英語中讀作“ei”,而不是在德語中。所有這些都使美國的姓氏非常多樣和復雜;但是人們不得不承認他們都是英國姓氏。-尤其是那些拼寫和發音壹直是“英語”的人。

其次,正如我們之前所說,英語是世界上最常用的語言,因此無論外國人最初是什麽國籍,以什麽語言命名,我們都經常通過英文書籍,報紙,廣播和電視聯系他們的名字。這樣,作為壹本英文姓名詞典(而不是英文姓名詞典),我們不禁要將這些已被翻譯成英文的非英文姓名包括在內,如哥倫布、馬克思、恩格斯、愛因斯坦和施特勞斯。不幸的是,所有這些姓氏在這本英文姓名詞典中都找不到。在序言中,作者竟然說明“由於篇幅的限制,本書主要以英倫三島各民族的姓氏和通用教名為基礎。”但這樣壹來,詞典的使用價值就會大打折扣,至少是“對折”,也許更多。比這本字典小得多的新華社“手冊”在這方面更實用,因為哥倫布、基辛格、恩格斯、愛因斯坦、舒爾茨等都可以找到。然而,這本手冊中仍然缺乏戴高樂和蓬皮杜等法國當代著名人物,畢加索和達利等西班牙著名畫家,托爾斯泰和肖洛霍夫等俄羅斯著名作家。因為也使用拉丁字母,所以可能會說英語文獻中看到的法語、西班牙語、意大利語和其他國家的名稱是混合的“原文”,而不是英語翻譯(這在許多情況下是正確的,其中壹些保留了英語沒有的音標,或者使用了不同的字體),但俄語名稱不再用西裏爾字母(斯拉夫字母)拼寫,而是用拉丁字母拼寫,這只能被視為英語翻譯。

第三,英文名的中文翻譯有壹些粗心的地方。例如,“查爾斯”這個名字經常被使用,而“查爾斯”只有壹個中文翻譯。事實上,這個名字最初在中文中被翻譯為“查理”。在早期的買辦中,取洋名的有張查理、和宋查理等。後來,雖然“查爾斯”很受歡迎,但它仍然被翻譯為“查理”作為國王的名字。本詞典前面的“英語姓名的歷史演變”壹文包括“1660年查理二世復辟後”壹詞,但在正文中找不到這個“查理”。今天,可以說“查理”和“查爾斯”都是“約定”的翻譯;作為國王的名字,它壹般被翻譯為“查理”,而作為其他人的名字,它經常被翻譯為“查爾斯”。問題是,現任英國王儲也叫“查爾斯”,我們翻譯過來就是“查爾斯王子”;但他將來繼承王位成為國王,而他只是在恢復“查爾斯”

“二世”之後應該是“查理三世三世”。我們會被翻譯成“查爾斯三世”嗎?或者翻譯成“查爾斯三世”?e【0

有趣的是,戴高樂的名字也是“查爾斯”,所以他的全名是“夏爾·德”

戴高樂。雖然我們只是籠統地稱他為“戴高樂”,但在少數情況下我們不得不說“戴高樂”。事實證明,歐洲語言中的許多名字與* * * *的起源相同,“查爾斯”來自條頓語,意思是“紳士”。”西班牙語的卡洛斯。卡洛斯,德語裏的“卡爾”?卡爾,雖然法語和英語壹樣拼寫為“查爾斯”,但它的發音是不同的。法語字母組合“ch”聽起來與英語“sh”相似,但結尾“S”不發音,因此法語單詞“Charles”不能翻譯為“查理”或“查爾斯”,而應翻譯為“查爾斯”。馬克思主義的創始人,我們用德語把它翻譯成“卡爾·馬克思”(Karl

馬克思1818-1883。同樣,許多UIS人

英語翻譯的西班牙語“查理五世”應譯為“卡洛斯五世”。-他也可以被稱為“卡爾”

v”(卡洛壹世),因為他不僅是西班牙國王,而且是由德意誌第壹帝國的“選帝侯”選舉出來的皇帝,所以給他起壹個德國名字是合理的。!;

與“查爾斯”類似,在歐洲不同語言中有許多起源相同但形式不同的名字,其中許多是常見的名字。翻譯時,不宜用英文翻譯。下面再舉幾個例子供讀者參考:Y“6Ls。

約翰:來自希伯來語,原意可能是“我們”

gracuiys。在歐洲的其他語言中,最接近英語的形式是德語,被稱為“Johann”或“Johannes”;“約翰”的中文翻譯在發音上與德語相似,但與英語相去甚遠。它還經常以昵稱“漢斯”的形式出現,並且這個昵稱經常被用作正式的教名。法語是讓,西班牙語是胡安,意大利語是喬瓦尼,荷蘭語是揚,俄語是伊萬。從這壹點我們可以知道荷蘭和比利時的“讓桑”?楊森,俄羅斯的“伊萬諾夫”?伊萬諾夫或伊萬諾夫實際上相當於英語中的“約翰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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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利:源自日耳曼語,意思是“房子”

尺子。現在德語叫“海因裏希”,還有“Heiz”“Hinz”等別稱。法語單詞“Henri”,法語字母“H”不發音,“en”與中文單詞“Ang”發音相似,所以我們現在將法國國家足球隊著名前鋒的名字翻譯成“Henry”,這實際上不符合法語發音。意大利語中的“恩裏科”(Enrico),西班牙語中的“恩裏克”(Enrique),荷蘭語中的“亨德裏克”(Hendrik),與“亨利”的距離更遠。

彼得:它來自希臘語,意思是“巖石”。德語、俄語和英語都叫“彼得”,法語叫“皮埃爾”,西班牙語叫“佩德羅”,意大利語叫“皮埃特羅”,挪威語叫“同行”。俄語“彼得洛夫”的意思與英語“彼得森”完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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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姆斯:在希伯來語中,它的意思是“追隨者取代者”

騙子”。德語“雅各布”(Jacob),法語“雅克”(雅克是現任法國總統雅克·希拉克的名字,而我們顯然不能稱他為“詹姆斯·希拉克”),意大利語“雅格布”、“賈科莫”或“Iachimo”,西班牙語“雅克”。

劉易斯:源自日耳曼語,“著名”

戰士。德語“路德維希”,法語“路易”,意大利語“路易吉”和西班牙語“路易斯”。還有壹些常見的名字,如法語“Louis”的後綴輔音不發音,英語名稱(及其各種變體)翻譯為“Philip”,而法語應翻譯為“Philip”;從1052開始,在近300年的時間裏,有6位法國國王擁有這個名字(腓力壹世到六世)。

外國人名字的翻譯是壹個非常復雜的問題,在壹定時期內感到困惑是很自然的。但時間長了,就不能再把它當作壹件自然而然的事情了。名字是最重要的區別標誌。然而,近年來作者和譯者“為所欲為”,政府有關部門聽之任之,“無所作為”。

外國人姓名翻譯中的問題如下。

1)如果已按慣例翻譯,則需要翻譯壹個新名稱。著名的英國詩人亞歷山大·波普,

1688 ~ 1744)譯作“坡”,與愛倫坡不同,如美國著名詩人埃德加·愛倫·坡。

1809-1849).《崔雯中外期刊》第1997期第18期“希特勒的遺囑”,著名納粹德國人物戈林(Hermann

Guoòring)譯為“戈賓”,戈培爾(Joseph Goebbels)譯為“戈貝爾”,裏賓特洛甫(Gertrud von

Ribbentrop)翻譯為“Rihbentrop”。不知道是因為缺乏基本常識還是為了故意造成混亂。有約定俗成的地方,應該從“俗”翻譯過來;即使原文翻譯不合適,也沒有必要更改,例如“約翰”的英文翻譯

約翰”、“約翰遜”翻譯成“約翰遜”。Hba_8

2)將職業或頭銜誤認為姓名。壹名駐倫敦的中國記者稱戴安娜的兄弟斯潘塞伯爵為“斯潘塞伯爵”,顯然是將伯爵作為他的名字(見《文慧閱讀周刊》1997)

年份165438+10月8日)。崔雯在中外期刊上發表的上述文章將大獨裁者的秘書榮格夫人誤認為是她的名字,並將其音譯為“夫人”。《南方周末》1997 165438+10月14《千禧年時代》文章,活字印刷術在歐洲的首次發明1445古騰堡(Johann

古騰堡),誤譯為“金匠古騰堡”,事實上,原文中的“戈德史密斯”是德語“Goldschmied”,意思是“金匠、珠寶商”,譯者顯然將他的職業誤認為是他的名字。今年還有壹份大報。在壹篇關於二戰中英國元帥蒙哥馬利的文章中,他把他的元帥軍銜(菲爾德

元帥)被誤認為是人名,音譯為“陸軍元帥”。此外,還經常看到貴族稱呼“Lord”被翻譯成“Rod”作為名字。_9B

3)根據英語發音翻譯德語、法語、西班牙語等歐洲語言的名稱。當央視體育頻道報道外國運動員的名字時,經常會出現這個問題。例如,法國足球運動員“佩蒂特”(原意為“小”,與英語“小”和德語“克萊因”相似)被翻譯為“佩蒂特”。事實上,法語後綴輔音“T”是不發音的,那麽它為什麽“特別”呢?

以下是壹些建議:

1)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除了承擔漢語標準化的任務外,還應承擔翻譯標準化的任務,而這首先是外國人姓名漢語翻譯的標準化。與此相關的是地名的中文翻譯。壹方面,許多地名來源於人名,例如,拉丁美洲有許多以哥倫布命名的地方;另壹方面,許多名字,尤其是姓氏,都來自地名。

2)譯名應盡可能從使用者的母語翻譯過來,並遵循“姓名隨主國籍”的原則。例如,本文上面提到的查爾斯、海因裏希和約翰。對於已經“英語化”的名字,如果英語發音與原語言發音差異很大,則兩種語言的翻譯名稱應單獨列出。例如,壹個姓“維斯”的人如果是德國人就應該翻譯成“維斯”,如果是美國人就應該翻譯成“維斯”。西班牙人將現任英國王儲稱為“卡洛斯”,但顯然我們應該用英語將其翻譯為“查爾斯王子”。另壹方面,英國人稱現任西班牙國王為“約翰”

查爾斯”,我們應該用西班牙語把它翻譯成“胡安·卡洛斯”。

3)約定俗成的約定俗成的翻譯,都要遵循“俗”。即使原文翻譯不合適,也不要改。例如,作為乳制品行業的商標,我們不妨將“強生”翻譯為“強生(奶粉)”,但作為名稱,最好將其翻譯為每個人都習慣的“強生”。

4)註意不要拿某些人的職業、職稱、頭銜等說事。作為名稱,並將其混合到翻譯的名稱中。這看似簡單,壹不註意就容易出錯,因為確實有壹些名字,尤其是姓氏,來源於職業、頭銜和地址。例如,梅森是石匠和泥瓦匠,史密斯是鐵匠。德國人“舒馬赫”(Schumacher)是鞋匠,“格拉夫”(Graf)是伯爵,而“法β賓德”(fassbinder)是制箍匠。德國的壹些大桶葡萄酒是由木頭制成的,因此德國不僅有壹個名叫“法β·賓德”的著名電影導演,而且還有以“法β·賓德”為職業的人。

5)中文翻譯後最好註明原文備查,也可以加上生卒年。WBqH=

我們不得不承認的是,“從主人的住所取名字”的原則有時並不那麽容易遵循,有時也不符合既定的翻譯。例如,克裏斯托弗

哥倫布)出生於熱那亞的壹個猶太家庭,是西班牙移民的後裔。根據意大利語,他的姓應該是“克裏斯托夫羅”

科倫坡”。他曾經為葡萄牙“工作”。由於他向西穿越大西洋前往亞洲的計劃未能得到葡萄牙王室的支持,他不得不轉向當時尚未統壹的西班牙尋求幫助。最後,卡斯蒂利亞女王伊莎貝拉壹世,

我,1451 ~ 1504)並“發現”新大陸。但他沒有用西班牙語“克裏斯托瓦爾”

Colomo”,但選擇了姓氏的古典形式“哥倫布”和“Colón”作為其西班牙語形式(因此他兒子的全名是Diego。

科隆)。拉丁美洲有很多名為“Colón”的地名,顯然是為了紀念他,比如上面提到的厄瓜多爾的哥倫布群島。“隨主人國籍”這個名字應該來自意大利語還是西班牙語?如果來自西班牙語,是“Colomo”還是“Colón”?似乎習慣上從英語翻譯過來的“哥倫布”是最好的選擇,但這樣壹來,拉丁美洲許多帶有“Colón”壹詞的地名就不應該翻譯成“科隆……”,而應該改為“哥倫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