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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明崇正四年是哪壹年?

崇禎四年,辛未1631。

1631年,中國農歷韋辛年,生肖年,屬於明朝崇禎四年。清太宗後五年金天聰;越南德隆三年;日本寬永八年。

後金造了紅炮。

崇禎四年(1631),正月初八,鑄造了壹門晉朝晚期的紅色大炮,炮身刻有:天佑將軍。上面還有鑄造年份,監工,鑄工和鐵匠的名字。後晉元沒有火器,開始鑄槍。

緩解饑餓

崇禎年間,燕綏地區連年災荒,十人有七人流亡,起兵造反。員工的醫生李姬珍請求救濟饑民。崇禎四年正月二十三(1631),崇禎皇帝派禦史吳姬帶十萬元救災款。武吉前往燕綏,Xi安官員史可法負責救災工作。此後,他命令吳姬在李穎期間訪問陜西。

福建叛軍進攻瑞金

崇禎四年(1631),二月二十二日,數千福建叛軍從長來坑猛攻瑞金郡。王奎春受命掌管城池事務,命百姓鎮守部隊。起義軍去了福建古城。

晉代以後,官制確立,設六部。

崇禎四年(金天聰五年,1631)七月初八;皇太極設立貝勒大臣會議,決定官制,設置戶部、禮部、兵部、刑部、工部。貝勒負責這個部門。每個部門都有壹個政治承諾(蒙古族政治承諾、漢族政治承諾),下設八個參政員,並有若幹個七欣郎和筆桿子。各部門各做各的,東西不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