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徐誌摩,他的《告別劍橋》是委婉表達感情的典範。但與詩中深情不同的是,徐誌摩在原配妻子懷孕並提出離婚的情況下,愛上了另壹個女人。更可氣的是,他背叛了第二任妻子,愛上了林·。其次是胡蘭成,胡蘭成才華橫溢,卻忠於汪精衛,做著漢奸的工作。遇到張愛玲後,胡蘭成用甜言蜜語追求這位才女,兩人也步入了婚姻。但婚後,胡蘭成依然不改淫亂本性,接連與其他女人發生曖昧關系。最後張愛玲受不了了,和他離婚了。
郁達夫在民國時期也是壹個不折不扣的渣男。他先是追求王映霞,但沒有和前妻離婚。與王映霞結婚後,他在上班的路上愛上了比自己小二十歲的李曉英。並謊稱李曉英是他的養女,但實際上掩蓋了壹夫壹妻制的事實。最後,備受爭議的作家郭沫若不僅在婚後五天拋棄了原配妻子,還為了自己拋棄了有五個孩子的第二任妻子。與第三任妻子結婚後,他在外面有幾個情人。
雖然這些作家的文學才華值得我們欣賞和欽佩,但他們的個性卻令人難以贊美。任何時候,忠誠都是婚姻和感情中最基本的規則,我們必須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