纏足的悲劇從後宮蔓延到民間
發起人李後主。
就性心理學而言,男性對女性的美腳稍有迷戀並不奇怪。中國六朝有壹首樂府詩,說:新羅美而糾結,膚如春色;他說話不好聽,但我是唯壹懂得憐憫的人!嶄新的絲綢漂亮地裹在腿上,嬌嫩的肌膚如春天般嬌嫩,引起詩人的無限愛慕。但如果這種迷戀超過壹定程度,就屬於變態了。而那些挑起事端、推波助瀾的,就是有戀足癖的皇帝。
後宮女子纏足始於何時?根據《南史》的記載,齊飛命令皇帝“為蓮花刻金以貼地,使潘妃可以在上面行走”,並說:“蓮花將壹步壹步地誕生。“壹般認為,這就是所謂‘金蓮’的纏足的最早來源。然而,當時潘妃並沒有纏足。明代沈德福曾見過唐文帝孫子的繡腳印和皇帝皇後的塑像。這兩位唐朝皇後的腳和男人的腳沒有什麽不同。
壹般認為,女子纏足始於五代南唐。據《道山新聞》報道,李後主有壹位宮女,名叫仁娘,身材苗條美麗,能歌善舞。已故大師專門為她建了壹個六尺高的金蓮臺,上面用鐃鈸裝飾,彎彎曲曲,臺上有各種荷花。然後命母親用帛將雙腳綁住,讓腳下的小弓彎成月牙狀,然後穿上素色的襪子,在蓮花上優雅地起舞,宛若仙女淩雲。湯濤有句詩:荷花開得更好,月亮在雲上生新。就是用美麗的花朵和壹彎新月來形容我的母親。我的妻子受到李後主的寵愛,南唐的其他妃子也紛紛效仿。為了討君主歡心,我母親肢解了自己的四肢。這不僅是她個人的悲劇,也是女性纏足的惡劣先例。
宋初,主要是宮中女子纏足的時尚。此後,這種做法從宮廷普遍進入焦芳樂書,再傳到京城,最後風靡全國。但在西寧、元豐之前,民間纏足還很少見。蘇軾有首贊美小腳的詩《菩薩蠻》。在後半部分,他說:這就像在皇宮裏偷東西壹樣穩定,這是壹個雙重陷阱。很難說精致,但壹定要從手掌上看。這首詞的寫作年代大約是寧在熙和元豐(1068-1085)的年代,還是在焦芳受教育的舞者模仿後宮的階段。南宋時,李宗主政,朝廷在纏足上崇纖直,當時稱為“快上馬”。到了宋元時期,女性已經普遍纏足,並以纏足為恥。
元明時尚
元朝是蒙古人建國的朝代。沒想到,這個馬背民族的男性統治者竟然對女性纏足贊賞有加。李炯有壹首《舞女脫鞋》的詩,描寫了宮廷舞女的纏足情形:丫環松襪,玉容微露春紅。練半舒卷白練,筍初柔如弓。三尺輕雲淡,壹彎新月淺在淩波。似床舞,嫵媚無力,雁沙沖破凹凸不平的痕跡。金蓮太窄走不動,自己站著。
所謂制度,應該是君主要求制定的。由此看來,元朝皇帝也是看重三寸金蓮的。還有壹首詩《元恭詞》,足以證明夢圓宮頗有纏足宮:宮中前院未歸,六宮之門開。簾前露三寸弓鞋,我知道是小姐。
這首宮體詩雖為明代朱由敦所作,但並未將明宮歷史帶入元代宮體詩。當然,這些詩恐怕主要反映的是元宮漢族婦女的情況,蒙古後妃不壹定是小腳。
明代婦女是否提倡纏足,眾說紛紜。《萬歷野集》卷二十三《女子弓腳》壹文說:今日被選中的女子,禁止掖被,壹進屋就脫下腳(纏足布),不作宮女相。蓋了就往前沖,壹點麻煩都沒有,跟民間體制完全不壹樣。到了帝都,隆冬時節,軍士從裏面出來,抱起宮女,我才相信他說的是真的。
根據這份史料,清代學者余引用三個故事說,南明選女時,太後已下旨,選後不用纏足,明朝後宮不纏足。事實上,夜火邊似乎僅指衙門裏的宮女,並不包括後妃。據記載,明思宗周皇後曾縫制過壹種名為“壹瓣蓮”的弓鞋,朝廷競相仿制。這不僅說明皇後是纏足的,也證明了纏足在明朝還是壹種時尚。據燼宮記載,明代田貴妃是三寸金蓮,而袁貴妃的腳幾乎是田貴妃的兩倍大。崇禎皇帝曾在周皇後面前誇過田的細腳,嘲笑過袁的腳。這壹記載,壹方面說明《葉火辨》中提到的宮體不適用於嬪妃,所以田貴妃還是三寸不爛之舌;另壹方面,也說明明代對後妃的纏足並不嚴格,這可能與明太祖的馬皇後是“淮西大腳女”有很大關系。
孝莊皇後曾禁止纏足。
清朝是滿清掌權的朝代。入關前,清太宗禁止婦女纏足。順治初年,孝莊皇太後下詔,懸掛在神武門:凡帶纏足婦女入宮者,壹律斬首。但從康熙七年(1668)起,清廷廢除了對女性纏足的禁令。1927年,乾隆皇帝墓被盜。據目擊者說,地宮裏有纏足的漢族妃子的棺材,說明乾隆以後,清朝皇帝也喜歡纏足的女人。其中以清代文人鹹豐帝最為重要。據《十葉野聞》載:“文人之旨,裙下有雙鉤。我媽新月,潘飛蓮壹步,古今風流天子壹模壹樣!”
自南唐宋以來,纖纖玉足成為美人的必備條件之壹。而這個過程是皇帝第壹次為了滿足自己變態的戀足癖,把後宮嬪妃作為犧牲品。千百年來,宮中女子甘願以自殘的愚蠢代價,讓自己畸形的腳成為皇帝變態下的玩物。他們在扭曲自己美麗的同時,也扭曲了自己的人格和尊嚴,把這場災難推給了人民。
中國著名科學家費正清指出:“纏足顯然是男性對女性的超文明勝利。”在中國後妃和中國女性的歷史上,這種勝利是以女性人格扭曲的慘重代價換來的。由此,令人想起19世紀壹位西方學者的感嘆:“不僅中國人的思想,而且他們的身體都被反自然的習慣所破壞和扭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