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的詩歌是口頭傳唱的,詩歌中的音樂因素比其他文學體裁更具有積極意義。音樂性是古詩的重要特征。音樂之美又稱節奏音韻之美,表現為音韻、平仄、句數、字數、停頓節奏、雙音、疊韻、詞語等語音特征有規律的重復所形成的聽覺美感。
周在《論朗讀》中總結了朗讀的好處。他說:“閱讀的優先級與文中情境的起伏相吻合,足以幫助妳理解文章,理解作者寫作時的心情;知道了音節和情緒的關系,在寫作的時候,我會采取適當的聲音節奏來表達我胸中的感受。”清代程認為:“古人有以詩,有以吟。唱歌是所有人都可以學的,但歌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學的。”摯友黃認為:“背壹個字的意思,就有了讀它的音節……”朱光潛說:“歌曲強調音樂的節奏,背誦語言的節奏。”基於對各種流派的理解,我認為朗讀就是有節奏地、有節奏地反復朗讀,直到熟練到脫口而出,自然成為聖詠。方分析說:“朗讀是中國語文教育優秀傳統中積累和有效提高語文能力的好方法,應該適當提倡。朗讀是反復朗讀,自然吟誦,特別適合優秀的詩歌等聲音和感情豐富的作品。朗讀比單純的朗讀更有助於從作品的節奏和韻味入手,理解其豐富的內涵和情感,也不如朗讀具有表演性。這種方法有助於積累素材,培養語感,體驗趣味和情感輸入,達到影響和感化語文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