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蘇軾
不要去註意那在森林裏跳動的雨聲,梅壹邊唱著長口哨,壹邊悠閑地走著。竹竿和草鞋比騎馬還靈巧,有什麽可怕的?壹件雨衣的蓑衣,任憑風吹雨打,依然過著我的生活。
春風的涼爽,將我的酒喚醒,寒冷開始寒冷,太陽的山峰的太陽,但在時間滿足。回望遇見風雨的地方,回去,對我來說,沒有風雨,還是晴好天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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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日,胡莎路上趕上了雨,帶著雨具的仆人提前離開了。同公司的人都覺得很尷尬,我卻不這麽認為。過了壹會兒,天放晴了,我就造了這個字。
不要理會雨水敲打森林和樹葉的聲音。妳還不如壹邊唱著歌,吹著口哨,壹邊悠閑地散步。竹竿和涼鞋比騎馬更敏捷。有什麽好怕的?不管風吹雨打,我都要在麻纖維裏過壹輩子。
春風有點涼,這讓我清醒了。春寒初起,斜陽在初晴,小山在恰當的時候歡迎我。回頭看我遇到風暴的地方,回去。對我來說,不管是風雨交加還是陽光明媚都無所謂。
擴展數據創建的背景
這首詩寫於1082年春(宋神宗元豐五年),這是蘇軾因烏臺詩案被貶為應永駐黃州(今湖北黃岡)副使的第三個春天。詩人和他的朋友在春天外出,暴風雨突然來臨。朋友們深感尷尬,但詩人並不在意,泰然處之,慢慢地走著。
元豐二年七月三日,宋神宗正式下詔禦史臺審理蘇軾誹謗案,並派太常大夫皇甫尊到湖州緝拿蘇軾歸案。7月28日,皇甫尊抵達湖州,8月18日,護送蘇軾回京。之後,蘇軾被關入禦史臺大牢受審。
12月29日,經過4個月的審理,蘇軾終於被判“委托尚書水務大臣袁外郎為黃州應永副使,置此州,不簽公務”。
所謂“安置”,是對貶謫官員的壹種懲罰,比編制輕——編入貶謫地戶籍,由地方官員嚴格控制,但比“居留”重。只能住在指定的地方,日常活動也受到限制,不能來壹趟。至於黃州應永協議壹職,完全是名義上的,後面的“無商簽”已經指出了這壹點。
入獄100多天,被貶至邊關看管,壹批人受到不同程度的懲罰:其中沈因泄密被剝奪壹切官銜,王恭被發配西北,蘇轍被降職;至於張、司馬光、範鎮等人,則被處以罰金。
因為禦史臺有烏臺的綽號,而蘇軾的犯罪主要與詩歌有關,所以將上述案件稱為烏臺詩歌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