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的張(音譯):“四歲的孫子不小心打碎了壹個玻璃杯。翁媽媽實施了體罰後還在罵人。”
1.體罰壹定是懲罰,不是為了懲罰,不是體罰,比如體育課跑步熱身,定期考試等。
2.體罰必須是身體上的,不是肉體上的,不是體罰,比如口頭羞辱,罰款。
3.體罰必須造成身體或心理上的痛苦,沒有這兩種痛苦的懲罰就不是體罰,更接近於宣布錯誤,比如私下站兩分鐘。但是,是否存在“痛苦”,要考慮刑罰本身的合理性、被處罰人的身心狀況、懲罰者的態度等。比如懲罰壹個學生明知腳傷還站兩分鐘就是體罰。
4.體罰,比如強迫學生當眾站立兩分鐘,並不會造成身體上的痛苦,而是通過控制身體造成心理上的痛苦。
身體上的“痛”並不僅限於“痛”,所有身體和感官上的不適都是,比如強行排尿、強行瘙癢、強行看色情片、強吻等懲罰,都是體罰。
類型
成人
體罰可以是對罪犯的正式懲罰,如鞭笞,也包括身體傷害(體罰)。是古代社會常見的刑罰。在世界上依然存在,比如伊斯蘭國家,實行Charillat法,在新加坡用砍手鞭笞來懲罰盜竊。
監獄中的囚犯或在押的嫌疑人也可能受到獄警或其他囚犯的體罰。這些被認為是對被體罰者人權的侵犯,它們不是法律行為。
軍隊中也有體罰下級士兵的情況。
青少年
對未成年人體罰的來源有兩個:家庭(如家長)和教育機構(大中小學教師)。
它在世界各國都有著悠久的歷史。中國過去有句話叫“不慣兵器,便是孝子”,西方過去也有句話叫“閑了棍子,慣了孩子?”省了棍子,慣壞了孩子。
常見的形式有動手動腳打、用器具打、站著罰、推磚、跪著罰、餓肚子、罰勞動或體育鍛煉、扇耳光或讓孩子扇自己耳光。
廣東現代家庭經常用羽毛掃帚(藤條)申斥、恐嚇孩子,所以有“藤條豬肉”(粵語)比喻這種體罰。
造成明顯身心傷害的體罰,無論是來自父母還是教育者,都會被視為虐童罪。然而,世界各國對幾乎沒有後果的體罰有不同的看法。壹些歐洲國家禁止壹切形式的體罰,而另壹些國家默許允許父母進行輕微的體罰(如用手掌打屁股)。
損害
1,侵犯了孩子的人權和尊嚴。
2.對孩子造成身心傷害,長大後會導致行為問題。
3.家暴和家暴沒有嚴格的區分。反過來,暴力虐待孩子的人,往往以體罰為借口。
4.體罰達到的效果是短期的。
5,不能實現真正的教育。如果孩子因為害怕被扇耳光而學習,會損害孩子的好奇心,造成心理扭曲。
6.根據科學研究,在體罰中長大的孩子,長大後智商普遍較低,容易出現精神問題。
7、違反我國現行法律制度。
體罰和變相體罰對學生的身心健康危害極大。從生理上講,它們可能會造成傷害、殘疾甚至死亡。在心理上,它使孩子產生恐懼和不安全感,摧毀學生的心靈,扭曲學生的人格,損害學生的尊嚴,扼殺學生的思想。加拿大學者就體罰對兒童身心健康的影響進行了世界上最大規模的調查。受到身體懲罰的孩子吸毒、酗酒的幾率是正常孩子的兩倍,患焦慮癥、反社會行為和抑郁癥的幾率也大大增加。在偶爾被打的被調查者中,21%患有焦慮癥,70%患有抑郁癥,13%酗酒,17%吸毒成癮。紐約州哥倫比亞大學國家貧困兒童中心的心理學家伊麗莎白·蓋爾·紹夫發現,體罰可能會產生10種不良行為,如成年後對孩子和配偶的攻擊性、反社會行為和虐待暴力行為。
法律條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第二十壹條學校、幼兒園、托兒所的教職員工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人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
義務教育法
第二十九條教師在教育教學中應當平等對待學生,關註學生的個體差異,因材施教,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教師應當尊重學生的人格,不得歧視學生,不得對學生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不得侵犯學生的合法權益。
中小學班主任工作條例
第十六條班主任有權在日常教育教學管理中以適當方式批評教育學生。
國際日
每年的4月30日是1998,由美國壹個反體罰組織發起的國際無體罰兒童日。),已經有上百個國家的民間參與。
參考資料:
體罰-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