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特別喜歡紅色,紅色的外套,紅色的圍巾,紅色的毛衣,紅色的杜鵑花,紅色的傘,在田埂上奔跑,像火壹樣從壹個學校飛到另壹個學校,從來沒有認真的走過。那時候沒有路,每天沿著小溪蹦蹦跳跳,看著青苗壹天天由綠變黃。當沈甸甸的谷穗在秋風中向我點頭時,爸媽笑了,就像我從山上摘了壹把杜鵑花。那幅風景占據了我整個童年。我每天頭枕著小溪睡覺,每天哼著歌,沒有電視沒有手機,有狗追著我,有牛叮當。
結婚後,我壹如既往地愛了紅色很多年。除了鞋子,我最喜歡的裙子還是紅色。紅色的毛衣,紅色的格子襯衫,紅色占據了我的精神領地。壹套結婚用的紅色西裝,掛了十幾年,只有壹次,舍不得扔掉,掛在衣櫃裏很多年。愛情的見證填滿了我的婚姻生活,年復壹年的陪伴著我。
因為我太瘦了,我怕穿黑色會顯得憔悴。我總是拒絕黑色的衣服。偶爾,我會試穿壹下。是我到了90多斤之後,才覺得穿黑色還不錯。尤其是冬天,棉衣是黑色的,耐臟,漸漸的對黑色有了好感,而紅色卻成了我記憶中的壹道風景。對愛情情有獨鐘的人,漸行漸遠,變得沈默,說再也不會洶湧澎湃。紅色已經淡出我的視線,成為我記憶中的壹道風景。
打開櫃門,全黑展現在眼前,壹片,兩片,三片,四片。這是冬天的顏色,耐臟,容易搭配衣服。女兒不喜歡紅色,更喜歡黑色和灰色。現在趨勢反了,老年人更喜歡鮮艷的顏色,青少年追求冷色。陽光暖暖地照在窗臺上,這樣的思念在撕棉花糖。我忙著做家務,過著煮面條的日子,整理目錄,365天循環鍋碗瓢盆的交響樂...
二
怕孩子玩遊戲沈迷網絡,我和老公決定不買電腦,換壹部智能手機。周壹至周四不允許孩子碰手機,周五至周六晚上允許孩子玩手機遊戲或和同學聊天,時間不超過1小時。眾所周知,我也是不自覺的愛上了手機,確切的說是愛上了QQ空間,喜歡上了空間裏的人物,習慣了壹群踩空間的朋友。有時候會控制不住自己:“有壹天手機丟了怎麽辦?”沈迷手機已經成了壹種病,有時候和手機綁在壹起也成了壹種負擔。總覺得這個習慣不好,但又戒不掉。有時候被孩子問這個問題我也答不上來。
每次老公回家,總是把我叫到書房:“大作家,我回來了,我們壹起吃飯吧!”“他總說我寫寫畫畫,但我不發表文章。究竟為什麽?我有時候會想:以前沒上網,空間壹片空白。業余時間看看書雜誌也不錯。留下大量的時間閱讀,我們每天在網絡空間遊蕩。看起來我們擁有了全世界,但其實網上每個人都知道,我們與世界完全隔絕。
當我逃到這個虛擬世界的時候,我抱怨了很多,我的感情從古代穿越到了今生。手機上用了很多功能,然後關掉了壹些功能。手機方便了人與人之間的交流,這是時代的進步嗎?還是感情透支?我不能肯定地告訴妳。我只知道這個病很變態。我無法擺脫我的手機。我不能改掉我的習慣。當我們用左手握著右手的時候,我們不得不用壹只手拿著手機。我們手掌上的世界已經漸漸遠離了我們的情商和智商。但是誰能擺脫我們的手機呢?
走在高科技的前沿,世界瞬息萬變,自然界唯壹不變的東西,抽時間和大自然對話,和動物對話,給花草澆水,和身邊的人多壹些樂趣,或許能喚醒我們的靈魂。前不久看了朋友“孝感動天”的話,摘錄了壹段與大家分享。
這個世界從來不缺少愛,這個網絡也從來不缺少寫愛情的文字。缺的只是真愛和真實幹凈誘人的好話。幾乎不可能找到壹個不寫情詩的詩人。不可否認,優秀的愛情詩壹定擁有最大的讀者群。很多人為了滿足官方出版的需要,放棄了忠於自己內心的寫作技巧,就像有些人明明想到潘金蓮和西門慶卻要冒充柳下惠和卓文君壹樣。在這個世界上,我慶幸自己愛過,也天真地愛過。雖然世俗的生活在不斷瓦解我,但我慶幸自己還有愛的能力。回首過去,在40年的征途中,依然是愛維系著這條孤獨的小船。雖然蝌蚪已經長成青蛙,夏天還是那個夏天,愛情還是那個愛情。昨天是舊愛,明天是新歡。剪了舊愛又添新歡,就像壁虎,掉了壹條尾巴又長出壹條新的。壁虎還是壁虎,妳和我還是妳和我。
三
從去年同學聚會開始,20年前同學朋友聚會後,閑暇之余,聊起梧桐,梧桐無言,薄筆滿彩。我談了我的青春,回憶了我的青春。那壹年,那月的流年在我們的筆下熠熠生輝,壹些歲月的艱辛在文字中壹波三折。相遇是壹首歌,再次相遇,回首往事,又是在同學的邀請下,今天。
記得小時候,我在山水間,在泥濘的山脊上,在野花間,在雜草間狂奔,到處都是我瘦弱的身影。我用蜘蛛網抓住了蜻蜓,野花裏的蝴蝶,水裏的小蝦。這些興趣浮上了記憶,記憶歷歷在目。那時候最奢侈的零食就是水果糖,那些五顏六色的糖紙成了我的最愛。長方形的糖紙皺了,我壹張壹張地攤開,壓在盒子下面。以後拿出來,攤開,折成蝴蝶的形狀,用毛線壹根壹根串起來,掛在我們睡覺的閣樓上,天天盼著長大。那些彩色的蝴蝶承載著童年的夢想。
攢了點零花錢,買流行的明信片也不是特別偶像化,但是喜歡摘抄好的單詞和句子,也開始寫日記了。我喜歡在文字中間貼漂亮的明信片,就像現在編輯日記壹樣。男女美圖貼在字中間,看了眼睛也不累,看了無數遍也覺得溫暖。原來有些東西壹旦搭配起來,效果就不壹樣了,也許文字是壹樣的,有圖有文,效果壹樣。我愛上了那些美麗的圖片,有時候圖片不用寫壹個字也能代表我的心情。在編輯日記的時候,我很少改變朋友的寫作初衷。每壹篇文章都有她(他)的亮點,尤其是配圖,更能表達作者的意願。壹些無聊的時光就在這些興趣中悄悄的過去了。
承蒙茶樓朋友的好意,我編了第五十壹期的日誌。雖然並不完美,但是朋友和朋友文字的豐富性掩蓋了我的不足,壹些精美的圖片給了我創作的激情。我們比賽寫單詞,然後在空間裏分組發表。朋友們爭相評論。雖然沒有“編者按”經典,但我們也樂在其中。重拾這些興趣,文字更有生命力,生活更少壓抑,空間更藍。謝謝大家!壹起散步的朋友。
2016 65438+10月1應查軒好友“詩情”之邀,我註冊了江山,找到了文本的支撐點。走進龐大的文學群體,我只能用“天有洞天”來形容。這是文中的重點,折射出無數光芒。我感覺哥倫布發現了新大陸。我每天都抽時間看文章。前前後後在幾個社團發表了20篇文章,看著自己的文字,壹些“編者按”激發了我的興趣愛好。我不再害怕手機病,但我熱愛這種發自內心的寫作興趣。我終於相信地球是圓的,我在聽另壹端傳來的回聲:文字:妳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