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模仿秀》。利用壹些道具和行為(包括肢體語言、聲音、表情等。)去模仿明星(包括特定場合的非明星)的形象和行為;
3.“魔術表演”。依靠對光、聲、電、心理學等物理化學科學原理的靈活運用,以奇特的藝術構思,產生了各種怪誕巧妙的表現形象;
4.《詩歌朗誦》。朗誦者用清晰的語言、洪亮的聲音、優美的體態、引入的動作,將原詩和作品動情地表達給聽眾,傳達詩歌的思想內容,以引起聽眾的* * * *;
5.《舞蹈表演》。用身體完成各種優雅或高難度的動作,壹般伴有音樂,以有節奏的動作為主要表現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