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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輕工業學院管理條例

第壹條壹般規則

1.為了規範和加強廣東輕工業學院記者團的管理,繼承和發揚記者團的優良傳統,在記者團內營造良好氛圍,不斷開拓創新,使其良性有序運行,從而蓬勃發展,特制定本條例。

2.這些規定是記者團管理的最高標準,所有成員都應遵守,不得違反。未盡事宜將根據實際情況及相關規定和程序進行補充。

3.本規定的最終制定、解釋和修改權屬記者團的主管部門廣東輕工業學院黨委宣傳部。

4.這些規定於2007年10月8日生效。

第二條入團和退團

1.新成員入團後必須經過全面考核。考核由團部進行,包括參加例會、參加活動、新聞業務等。考核期為壹個月。從新記者團成立大會之日起,對最後5名候選人給予黃牌警告,連續2次黃牌警告者,經團部半數以上成員同意,予以除名。

2.成員因個人原因無法繼續參加記者團活動的,可以向記者團說明情況,並提交退團申請,記者團將做好相關記錄。如成員違反記者團相關規章制度,勸說無效,記者團將強制其退出或視為自動退出,並根據情況決定是否通知其所在部門。被迫退團的成員不得參加記者組織的任何形式的活動。

第三條團員的權利和義務

1.自加入記者團以來,成員必須嚴格遵守記者團的規章制度,自覺愛護記者團的公共財產,維護記者團的形象和聲譽。

2.記者團例會定於每周二下午3:30-4:30舉行(時間可適當調整),會場由團長提前與學校約定教室或尋找合適的校園位置。會員必須每周準時參加會議。因特殊事項不能參加會議者,必須事先電話或書面向團長或副團長請假,經批準後方可參加。請人代妳請假或者事後請假都是無效的。如有代簽,雙方均視為缺席。缺席3次的,給予黃牌警告,書面檢討;累計2次黃牌警告的成員,經團部半數以上成員同意,予以除名。

3 .團部要為全體團員建立檔案,團員檔案作為重要資料保存在編輯部。

集體慶祝生日是記者團“真摯友誼”的體現,記者團全體成員生日都會收到全體成員的生日賀卡和祝福。生日月份相近的會員可以壹起開慶功宴。

5.團員應積極學習和加強個人新聞理論素養。成員必須參加記者組織的新聞業務培訓,無特殊原因不得缺席。每學期團部都會向團員推薦1到2本新聞業務書籍,供團員學習。

6.“以新帶舊”是記者團的優良傳統。在老成員的幫助下,新成員將了解記者團的歷史和文化,感受記者團的精神和活力,熟悉新聞采寫的流程和技巧。新老團員應該互相尊重,互相學習。每學期團部都會對新老工作進行考核,對表現突出的新老成員進行獎勵。

7.成員應在例會上積極接受新聞任務,分配給記者團的任務成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因特殊事項不能按時完成的成員,必須在規定日期前向剪輯老師和新聞部說明情況。團部將對未完成任務、未說明情況的成員給予批評教育。次數超過2次的,給予1次黃牌警告,累計黃牌警告2次的成員,經團部半數以上成員同意,予以除名。

第四條團部管理

1.團部是記者團的核心管理機構,實行團長負責制。團部每月必須召開由團長主持的團部會議,總結工作。會議要及時發現工作中的問題並討論解決方案,對下壹步工作做出詳細可行的計劃。團部成員無特殊原因不得缺席。

2.團長全面負責和協調團內各項工作,制定任期內的工作大綱和實施方案,召集和主持記者團每周例會和團部會議,全面檢查和任免副團長、團部成員,指導和監督各項工作,對團內事務行使最終決定權,密切加強與離任老成員的交流。代表團副團長應積極協助團長處理各項事務,並指導和督促分管成員及時完成工作。團長和副團長負責訓練下壹個團部的成員。團長由選舉產生,選舉辦法見章程中關於團長選舉管理的規定。團長候選人由現任團長、副團長推薦,報編輯部審批。他們也可以向團長提交推薦信,經團會半數以上成員同意後,提交編輯部討論。任期1年,可連任1屆。團長在任期內,如有嚴重違背記者團宗旨或違紀行為,團部其他成員應及時向編輯部報告,請求撤換。

3.團部由4-6人組成,按全校12系(繼續教育學院除外)分組承包。每個團部成員負責2-3個部門的新聞采訪、采寫、報刊發行等工作,普通成員按照指定部門分組跟隨壹個團部成員組成工作組。團部成員任期1年,可連選連任1屆。團部成員自薦或他人推薦後,由全體成員選舉產生。團部成員必須服從團長、副團長的工作安排和指示,積極組織下屬成員按時完成分配的任務。

4.團部除上述成員外,還包括1名秘書長,他們協助團長、副團長組織團部,包括:傳達團部及成員內部所有通知,聯絡學校各部門,記錄並提醒團部重大日程,定期提醒團部成員統計自己及下屬成員每期的新聞稿,每月匯總壹份新聞稿統計表,提交給團長、副團長及校報指導員。秘書長任期1年,可連任1屆。

5.團部成員如果嚴重違反紀律,將從名單中除名。團部成員不稱職的,團長會提醒改正;不聽勸告的,第二次警告,在團部會議上公開批評;第三次再犯,勸其主動辭職,否則在團部會議上予以辭退。

第五條團員和學生記者的管理

1.記者團成員外出采訪時必須攜帶“記者證”。《記者證》由校報編輯部統壹印制發放,使用期間不得轉借他人、抵押或用於其他無關用途。未經校報編輯部同意,會員不能直接采訪校領導。

2.新聞發布次數是申請學生記者資格和取得記者證的必備條件之壹。每學期要求的新聞稿數量不得少於4篇。校內或系內新聞聯播稿件酌情考慮。兩者重復時,以校報稿為準。

3.申請記者證所需稿件計算如下(限壹學期):

1)納入統計的稿件必須為原創。

2)原則上,所有稿件均以報紙上發表的文字為準,並適當考慮網絡新聞稿。

3)書法、繪畫藝術、攝影作品(非新聞圖片)等。,1算作1稿件;1首詩算作1篇手稿;1新聞文章算作1稿件,如果新聞圖片也是同壹作者,則不單獨統計;兩張新聞照片記錄為1稿件;其他手稿算1。

4)發表總字數不少於3000字。

4.會員如果在不到壹個學期的時間內達到上述要求,可以提前申請。申請“記者證”,必須提交相關的新聞發布記錄和申請表,由上級團部成員出具其新聞發布和活動業績證明,並在證明人壹欄簽字。然後由秘書長核對新聞發布記錄,提交團部會議審議通過,半數以上成員同意後方可發布,直至持有人出團時有效。

5.學生記者在校期間違反學校紀律和記者團管理規定的,沒收其《記者證》,取消其“學生記者”資格。

第六條獎勵與懲罰

1.團部會給特別積極提新思想、采寫、參加活動的團員頒獎。對入團以來達到規定人數且表現積極的新團員授予“學生記者”稱號,並頒發記者證。

2.記者團每學年開展兩次評選活動,壹次是春季“優秀團員、優秀團幹部”評選,由校報、團部教師和部分老團員評選,由黨委宣傳部頒發證書;另壹次是每年秋季的“年度最佳團員、最佳團幹部”評選。證書和獎品/獎金由黨委宣傳部頒發,由校報老師、團部和部分老團員評選,並在校報做專題報道。兩個獎項都制定了細則,做到公開、公平、公正。每年的“最佳”團員和“最佳”團幹部是廣東輕工業學院的最高榮譽。妳不可能同時擁有以上四項榮譽。

3.團部會對積極寫作、寫好稿、提出好想法的團員進行獎勵,包括學期“狀元”,每月“好稿獎”,每月“金點子獎”。評選由團部會議討論,通過後在例會上公開表揚,並由秘書長記錄。

4.團部成員要根據所負責的部門安排本組成員完成每期報紙的發放任務,並由團長或副團長進行考核。每學期根據考核結果,按照學生手冊,進行品德加分。

5.凡連續3次或無故4次不參加例會者,將被團部除名。有特殊情況連續3次不能參加會議的,由團部討論後決定處理。當成員出現連續2次或3次無故缺席例會時,將在全團例會上公開批評,接受全體成員的監督。

6.小組內所有獎懲記錄經批準後由秘書長保管,並抄送校報指導老師備案。

廣東輕工業學院記者團部

廣東輕工職業技術學院校報編輯部

2007年6月8日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