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詩歌要植根於並真實地反映社會的現實生活,這是他詩歌理論的核心。他提出“文章要及時寫,歌詩要為物寫”(同元九書),主張“為君、臣、民、事、物寫,不為文章寫”(《新樂府序》),關註民生疾苦:“歌唱只使人生病”(寄)。
(2)強調詩歌的社會功能。他提出詩歌要有“審時度勢”、“釋放人情”的功能(《禦苑九書》)。這壹觀點也是他衡量古代作家的標準和領導新樂府運動的綱領。
(3)強調詩歌形式與內容的統壹,提倡詩歌的現實主義和大眾化。它要求形式與內容的統壹,形式為內容服務,反對單純追求形式。詩歌創作“不求高宮規,不計較奇言”(《寄》),“重質抑淫,至誠除偽”(《塞林》),反對淫、奢、偽,主張驗證率真、質樸、通俗的詩風。要求語言通俗易懂,音節和諧委婉。
(4)闡述詩歌的特點,強調詩歌的教育功能和社會功能。他提出:“詩者:根情、苗詞、華聲、真意”(元末九書),“真意”即“學之後六義”,要求詩歌發揮“美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