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聞采編實踐中,我們經常會遇到壹些既不是新聞也不是文學的“兩非作品”,而這些作品往往讓新聞編輯在選稿和接稿過程中陷入兩難境地。個人認為,作者不能清晰地把握新聞文學的基本特征,了解新聞文學寫作(創作)的基本功是主要原因。因此,研究新聞與文學的異同,從中找出壹些普遍規律,對於指導新聞編輯實踐,提高新聞編輯和新聞傳播的效率,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但新聞與文學的區別確實是壹個很難解釋清楚的問題,新聞界和文藝界對此分歧很大,很難找到統壹的看法。但總的來說,新聞和文學除了都屬於“人類文化的樣式”,都有特定的“審美趣味”之外,在形式、內容、功能上都有明顯的不同。我們不妨從理論和操作層面對新聞與文學的區別做壹個粗略的探討,供新聞工作者討論和參考。
從理論和概念上看,在文體性質、真實性和功能上存在差異。
第壹,新聞和文學的文體性質不同。
新聞屬於哪種文體?我們不妨分三個時期來分析:古人認為(劉勰《文心雕龍》)文章來源於五經,即易、蜀、史、李、春秋。《易》統其頭,如論、說、辭、序;書源於其源,如聖旨、策、章、績;“詩”有其根源,如賦、賦、歌、頌;“禮”總有它的結局,如題詞、頌詞、訓誡、祝願;《春秋》根植於紀、傳、銘、韻。除《易》、《李》外,《述》所涉及的文體與現代意義上的“公文”相似,是壹種特殊的實用文體,從語言風格到文體格式都有嚴格的規範。詩歌是典型的“文學”風格和體裁;《春秋》“現實主義”、“紀實”文體所包含的內容和元素更接近“新聞”的主要特征,並逐漸演變為現代新聞體裁,如我國新聞體裁分類中的“傳播”,尤其是脫胎於古代“傳記”文體的“人物傳播”。
在中國近代新聞史上,梁啟超的觀點比較有代表性。他認為新聞文體屬於報紙文體,壹份辦得好的報紙必須具備四個條件:目的性高、思路新穎正確、素材豐富、報道準確。雖然他沒有對自己提出的“報刊文體”進行定義,但不難看出,新聞是壹種以現實主義為主的實用文體,也就是梁啟超所說的“肘體”、“實用文體”、“新文體”。它的內容必須真實恰當地反映社會現實,為人們提供“輿論”和“信息”服務。
現當代壹些學者認為,新聞是介於“公文”和“文學”作品之間的壹種文體。也就是說,新聞的政治性和階級性使其在語言、體裁、文體上具有壹些“公文”的規範性和嚴肅性,在采寫過程中有壹定的規律可循。但是,為了調動受眾接受新聞信息的主動性,有效提高新聞信息傳播的效果,新聞媒體往往鼓勵從業者在尊重客觀事實的前提下,適當運用壹些文學寫作的手法,改進文風,改進新聞體裁,增強新聞作品的可讀性。比如現在的新聞界提倡所謂的“散文式傳播”、“講故事寫新聞”,就是壹個例子。
二、新聞與文學“真實性”的本質區別
人民日報副總編輯梁衡說:“本質上,新聞是信息,文學是藝術;功能上,新聞是傳播信息,滿足人們對信息的需求,文學是提供審美,滿足人們對美的追求;在選材上,新聞以事為主,文學以人為主。有些人什麽都沒有就成不了新聞,沒有人什麽都沒有就成不了文學。在寫作過程中,新聞更註重采訪,文學更註重寫作。對於新聞來說,采訪壹個好的題材,稿件就成功了壹大半。對於文學來說,作品主要靠加工,包括材料的重構。”這段話除了“新聞更註重采訪,文學更註重寫作”的觀點外,既揭示了新聞和文學的壹些特點,也為新聞工作者和文藝工作者揭示了新聞和文學的區別,值得我們在新聞編輯和文學創作實踐中思考和借鑒。
新聞的真實是“客觀真實”,文學的真實是“藝術真實”。這不僅是新聞工作者和文藝工作者應該了解和準確把握的思想,也是新聞學和文學理論中的兩個重要範疇。“客觀真實”和“藝術真實”都來源於客觀世界和現實生活。從表面上看,它們是兩個相似的概念,但兩者有著本質的區別。新聞報道的內容既來源於客觀存在,又符合客觀存在,沒有任何“合理想象”和“想當然”的成分。即使是新聞評論,也必須立足於客觀存在,揭示客觀事物在宇宙和時間中發展的內在和本質規律,實現細節上的“客觀真實”和判斷新聞事實上的“主觀真實”的有機統壹。總之,新聞的真實性體現在對客觀世界和現實生活的真實記錄上。文學源於生活,高於生活。它是“人”在社會生活中的情感體驗和升華,帶有強烈的主觀色彩。文學作品可以根據作者創作動機的需要,把世界上壹切“美好”的東西組合起來,創造出壹個“完美而美好”的文學形象,也可以把壹切“醜陋”組合起來,創造出壹個令人厭惡甚至恐懼的“魔鬼”形象。因此,文學的藝術真實本質上是壹種虛構的真實,壹種想象的真實,而這種真實是以人類的情感和想象來把握和理解世界的。這既是文學與新聞真實性的區別,也是文學與新聞的本質區別。
第三,新聞和文學的功能不同。
新聞最原始、最基本的功能是“告知”功能,它為人們提供信息服務,也就是說,人們可以通過接受“新聞”來了解自己社會和周圍世界經常發生的壹些真實變化。隨著階級社會的出現,新聞業具有了強烈的階級和政治色彩。就新聞媒體本身而言,它還具有傳播面廣、消息靈通、服務面廣、影響深遠、責任重大等特點。它越來越受到黨、政府和公眾的重視,成為引導輿論的重要部門。因此,新聞工作的職能已經從單純提供“信息服務”轉變為以宣傳執政黨的政治綱領和執政理念為重點的“政治教育”和以宣傳社會基本道德規範和道德意識為重點的“道德教育”,成為當代新聞工作的主要任務和重要特征。文學是人學,文學的發展過程實際上是人的情感發展過程,它反映了人的內在本質,以表象和情感建構了能引起人們審美興趣的文學形象,吸引和感染了讀者(觀眾和聽眾)。因此,文學的功能在很大程度上具有“娛樂”和“消遣”的特點,對人的影響是間接的、潛移默化的。也就是說,人們在閱讀文學作品的過程中,用文學的意境、意象、意蘊,產生情感與思想融合的* * *歌曲,從而啟迪智慧,陶冶情操,升華人格。
從寫作和創作的操作層面來說,有敘事、語言、思維方式的差異。
第壹,新聞和文學的敘事目的和方式不同。
文學敘事和新聞敘事作為兩種不同的敘事形式,既有聯系,又有區別,又相互滲透。其聯系主要表現在內容的同源性和結構的同壹性。所謂敘事內容的同源性,是指新聞和文學敘事所涉及的內容都來自客觀世界和現實社會,敘事的基本素材必須通過實地采訪或現場體驗獲得。沒有別的辦法,只是因為處理目的不同,所以表現出不同的特點。敘事結構的統壹性可以這樣理解:在人們的眼中,文學敘事是神秘的,敘述者似乎達到了壹種“萬能”和“全知”的境界。但無論如何,我們都不能違背事物與事物內部的要素之間的關系和發展趨勢。這是教條,是鐵律,不能破,新聞和文學也是。否則敘事內容就會荒誕怪異,不被人們所接受。
絕大多數新聞學和文藝學的學者認為,新聞敘事和文學敘事的區別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壹,新聞敘事是真實的,而文學敘事是虛構的。新聞必須真實記錄客觀事實,真實反映社會實踐和社會生活。因此,新聞敘事必須以被報道對象在時間和空間上的存在為前提,受客觀事物的存在、發展和變化的制約和限制,不允許作者摻雜任何主觀和想象的成分。文學敘事往往根據“意象”的需要,虛構“合理化”的事件、人物或情節,突出“意象”,吸引讀者。第二,新聞的敘事簡短明了,文學敘事講究在合理的想象中進行文章的布局。新聞報道的目的是選擇最簡單、最容易被接受的手段和方法,在最短的時間內傳播新聞信息。因此,新聞作品的篇幅不宜過長或過於全面,規定了新聞敘事只能根據事件或人物發生發展的時間選擇組織材料,是壹種短小清晰的“直線式”敘事方法。由於文學具有相對“復雜”的創作動機,因此需要先構建故事的基本框架,再根據“動機”的需要,立體、全面地展開敘事,才能達到預期的目的和目標。第三,新聞敘事語言要求簡潔、凝練、規則、準確,文學敘事修辭強調優美、優美、發人深省。
第二,新聞和文學的語言特點不同。
當今新聞界普遍認為新聞語言應具備四個特征:簡潔、準確、客觀和通俗。當然有壹定道理,但相對於文學語言,還要做進壹步的探索。新聞與文學語言的區別除了音樂性(語言的意音有機結合增強了語言的美感)和本土化(語言要符合人物的身份、地域等客觀條件)之外,還有四點。第壹,文學語言有“內指”,即文學語言不需要“及物性”或“及物性”。和日常用語壹樣,必須明確指向新聞作品報道的客觀存在,必須經得起客觀存在和客觀事實的檢驗,否則就是“謊言”。比如,我們來問壹個問題:黃河的水從哪裏來?文學語言的回答是:“不看黃河之水如何移出天界,就永遠不會回歸大海。”(唐李白),而新聞語言回答是:“黃河發源於青海巴顏喀拉北麓,流經青海、四川、甘肅、寧夏、陜西、山西、河南、山東九省,向東流入渤海。”其次,文學語言強調新奇和異常,也就是通常所說的“陌生化”,而新聞語言則要求“通俗化”和“大眾化”,才能讓絕大多數受眾準確理解新聞信息的內容和要旨。再次,文學語言可以表達多種意義和意象,典型代表是詩歌語言中的“無意義的詩歌”,而新聞語言則要求語義準確、規範,不能給受眾造成任何歧義。第四,文學語言經常運用各種修辭手法,如誇張、隱喻、轉喻等,來塑造和突出文學形象或意象。除少數傳播作品外,新聞壹般不提倡使用修辭手法,避免因主觀或個人色彩而歪曲新聞事實。
第三,新聞和文學的思維方式不同。
思維是主體(人)的行為,是思維意識的表現。是人類作為主體,在發現客體(客觀存在的事件、物或人)的影響後,在生存意識的主導思維意識的支配下,對感性組織所獲得的知識進行分析加工,以獲得應對客體的意識,並為消除客體的影響做準備的行為。壹般來說,根據“依物”和“依物”方式的不同,可以分為動作思維、邏輯思維和形象思維三種形式。
新聞和文學都是人們腦力勞動的結果,都是思維意識的表現,但由於二者的本質區別,在新聞采寫和文學創作過程中不可避免地要采用不同的思維方式。壹般情況下,新聞要麽對報道對象相對靜態的時空狀態(何時何地)、發展的原因和結果進行處理,給受眾壹個相對完整的形象,如新聞、傳播、新聞故事等。,或以報道的“新聞”為“概念”進行判斷和推斷,得出* * *觀點、想法或結果,以此來啟發和教育受眾,如因此,行動思維和邏輯思維是新聞采寫的主要思維方式。文學不僅要借助具體形象進行思考,而且要以獲得的具體形象為基本素材,運用想象表達作者的感情,達到加工的目的。因此,文學創作往往以形象思維為主,不像動作思維和邏輯思維那樣直接簡單,其思維過程更為復雜,所以有學者稱形象思維為“藝術思維”。
此外,還要明確壹點,新聞文學作品是新聞工作者和文藝工作者創造的精神產品,大部分是個人思考的結果。在個體思維的實踐中,往往有壹個從動作思維到形象思維和邏輯思維的過程。因此,無論是寫新聞還是創作文學,既要把握和選擇主要的思維方式,又要註意各種思維方式的合理運用,從而有效提高作品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