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什麽是歌劇。
歌劇是集音樂(聲樂和器樂)、戲劇(劇本和表演)、文學(詩歌)、舞蹈(民間舞和芭蕾舞)和舞臺藝術於壹體的綜合藝術,通常由詠嘆調、朗誦、二重唱、合唱、序曲、間奏、舞蹈場景等組成。(有時也用來說平實的英語和背誦)。早在古希臘戲劇中,就有合唱伴奏,有些朗誦甚至以歌唱的形式出現;中世紀以宗教故事為題材,宣揚宗教觀點的奇跡劇也是香火彌漫,延續至今。而真正可以稱之為“音樂劇”的現代西方歌劇,則是在16世紀末、17世紀初,隨著文藝復興時期音樂文化的世俗化而產生的。歌劇的起源壹般認為,歐洲歌劇產生於16年底。西方公認的第壹部歌劇是《達芙妮》(達芙妮的另壹種譯法),它是在人文主義的影響下產生的,試圖恢復古希臘戲劇的精神。編劇o .裏努奇尼,作曲j .佩裏,j .科爾西於1597年在佛羅倫薩g .巴爾迪伯爵的宮廷演出(完成於1594)。由於大眾對歌劇的歡迎,威尼斯於1637年創建了世界上第壹座歌劇院。歌劇的發展17年底,以斯卡拉蒂為代表的那不勒斯歌劇流派在羅馬影響最大。該派在劇中沒有使用合唱和芭蕾場景,而是高度發展了被後人稱為“美聲唱法”的獨唱技術。當這種“只關註歌手”的風格走向極端時,歌劇原有的戲劇性表達和思想內涵幾乎喪失殆盡。因此,在18的20世紀20年代,以日常生活為題材、情節幽默、音樂樸實的Xi戲曲流派興起。意大利喜歌劇的第壹部代表作是帕格萊西的《作為家庭主婦的女仆》(首演於1733),原本是壹部歌劇的插曲劇。1752年在巴黎上演時,遭到保守派的詆毀,從而掀起了歌劇史上著名的“喜歌劇大辯論”。盧梭創作的法國第壹部喜劇歌劇《村莊占蔔者》就是在這場辯論和這部歌劇的啟發下誕生的。意大利歌劇首先在法國得到改造,並與法國民族文化相結合。呂黎是法國歌劇(“抒情悲劇”)的創始人。他不僅創作了與法語緊密結合的獨唱旋律,還率先將芭蕾舞場景運用到歌劇中。在英國,珀塞爾在自己的面具戲劇傳統的基礎上創作了第壹部英國民族歌劇《狄東與伊尼亞斯》。在德國和奧地利,海頓、迪特多夫、莫紮特等人將民間歌劇發展成為德奧民族歌劇,其中就有莫紮特的《魔笛》。到18世紀,格魯克堅持歌劇必須有深刻的內容,音樂和戲劇要統壹,表演要簡單自然。他的思想和作品如《奧Flo與歐律狄刻》和《奧裏德的埃菲吉尼》對後來歌劇的發展有很大影響。19世紀以後,意大利的歌劇大師如G·羅西尼、G·威爾第、G·普契尼,德國的R·瓦格納,法國的G·比才,俄羅斯的M.I格林卡,M.P穆索爾斯基,P.N柴科夫斯基等都對歌劇的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小歌劇,形成於18世紀,已經演變發展成為壹個獨立的體裁。它的特點是:結構短小,音樂通俗,除了獨唱、二重唱、合唱、舞蹈外,還用通俗英語。奧地利作曲家索貝爾和來自德國的法國作曲家歐文·巴赫是這壹體裁的創始人。在20世紀的歌劇作曲家中,理查·施特勞斯(Salome,der rosenkavalier)是早期受瓦格納影響的代表。第壹次世界大戰後,將無調性原則應用於歌劇創作的是伯傑(沃澤克);從20世紀40年代開始,先後有:斯特拉文斯基、普羅科菲耶夫、米月、馬諾蒂、巴比埃、奧爾夫、雅納斯·德拉、亨策、摩爾以及英國著名作曲家布裏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