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說開頭“這張紙上的小精靈要飛了。”
在上帝面前受洗”寫得很好。改成樓上的“紙上精靈要飛”。
去上帝面前受洗。“而不是退化。表面上,它修飾了語言,但味道變得做作。。。真誠和意義才是文字的真諦。
接下來,壹支被冷落已久的筆,像壹個逃兵留下的帶血的劍,成了我犯罪的證據。。。“想法是好的,但是邏輯上有問題。
“開小差”不應該對應通常意義上的“犯罪”(當然,從人道主義立場來看,戰爭可以說是犯罪);
兇器上的不是“血”,而是“血”。“血”的意思是:“偵探,看,犯罪現場的地毯下有血”...妳能理解這個嗎?
然後是“劍”字,有壹種古老的味道,要慎用。
愚見是,要麽“像殺人犯留下的血淋淋的刀,成了我犯罪的證據”;或者“就像士兵留下的帶血的刀,已經成為我殺人的證據。”
後來“壹個人被我打死在紙上,壹種精神被太陽照亮的愧疚之心……”有點混亂,搞不清作者的感情色彩是好是壞,提不出什麽建議。
“我要用嶙峋的山要求溪流的清靜,用鏡子的勇氣吸收太陽的溫暖”的形象選擇,這是壹個大學問,既要靈動又要貼切,既要天馬行空又要緊密相連,既要超脫事物又要合乎邏輯。抱歉這麽說,朋友,這句話不太成功。
後來妳又提到了“逃犯”。“逃”這個詞在這裏用得很好,在前面就不用了。至於是“逃犯”還是“逃兵”,可以重新考慮。
“我正在經歷永恒的失落,所以我看不清楚燈在流血,支撐著整個晚上的光。”我不能理解妳對“燈”的介紹是什麽意思,這可能是妳的詩中除了妳和筆之外的第三個主要角色,但我不確定...我覺得還是邏輯問題。
“我的筆呢?”呵呵,這也是我想問的。朋友,看來妳之前在支線上走的太遠了...妳太久沒有提到“筆”了,我想妳也意識到了,所以用這種方式把主題帶了回來。但這是不對的。如果這樣把握主題,真的會流於形式。
最後,把這四句話作為壹個整體來看:“我的筆呢?”
比真槍勇敢的筆呢?
有人把它當尺子偷走了,用來衡量悲傷。
還是強大到沒有危險?"
就這樣簡單的結束了,我覺得這種意識很可貴!
與我樓上的鋼筆相比,
勇敢的筆呢?
有人偷走了測量悲傷的尺子,
還是被囚禁在光線充足的展廳裏?"
原版真的更厲害。如果妳不相信我,讀壹讀。不恰當的修改使它變成了壹個不滿意的妻子的低語...(我覺得是樓上的女生!我沒有性別歧視,我也是女生,但是文筆太女性化了,就是陷入了誤區!)
我也喜歡詩歌,現代的和古代的都喜歡。個人覺得現代詩其實挺曖昧的,有“壹千個讀者,壹千個哈姆雷特”的意思。作者的詩也是如此,或許除了作者本人,別人很難準確解讀。但在我看來,現代詩的魅力就在於這種晦澀,個人讀出自己的味道,暗自自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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