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和元稹在書信和詩歌中闡述了哪些新樂府運動的理論?
白居易和元稹分別在書信和詩歌中闡述了新樂府運動的理論。主要有以下幾點:“文章要寫及時,歌詩要寫物”(白居易《九書同元》)作為創作的基本宗旨,主張詩歌要反映時代和社會現實;以“濟民病以補時弊”、“評時政”、“泄人情”(白居易《九書·豫園》)為創作宗旨,強調詩歌要為政治服務;指出詩歌要以“惟歌使人病”(白居易《寄》)和“惟傷人病”(白居易《傷唐曲》)為內容表現人的生活。同時,他們闡述了詩歌的特點,指出“觸人心者,不以情為先,以言為始,以聲為始,以意為深”(白居易《豫園九書》),要求詩歌的內容(情意)與形式(言聲)相統壹,以“質而徑”他們的樂府詩,如賣炭翁(白居易)、田家詞(元稹), 《野老歌》(張繼)和《水府歌謠》(王建),反映了中唐時期的社會生活,揭示了藩鎮割據、宦官專權、貧富懸殊、戰亂頻繁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