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依法治稅的角度看,稅收執法已經從重實體、輕程序向實體與程序並重、風險導向、全過程監控轉變。這種變化源於法治觀念的深化、依法治稅的推進、稅收法律制度的成熟。要牢固樹立依法治稅意識,強化法治思維,依法決策、依法行政、依法辦事,把法治要求落實到稅收征收、政策執行、納稅服務、稅收征管、內部管理等各個環節,讓稅收執法和行政管理的權力在法律和制度的框架內運行。
從稅收征管的角度來看,稅收管理已經從傳統的粗放式、松散式、專業化的體系向現代的精細化、專業化、信息化、層級化、團隊化的管理模式轉變。這種變化源於稅收征管改革的深化和信息技術的廣泛應用。必須緊跟稅收征管改革步伐,加強稅源管理,創新管理模式,加大信息技術應用,提升信息化稅收管理能力,最大限度提高稅收征管質量和效率。
從納稅服務來看,納稅服務從過去強調“管理”向忽視“服務”轉變,服務方式從簡單樸素向服務與管理並重轉變,流程更優、程序更簡、效率更高、標準化、多樣化、個性化。這種變化源於服務理念的深刻變革和服務模式的創新。為此,要牢固樹立“最大限度方便納稅人、最大限度規範納稅人”的服務理念,突出納稅人需求導向,落實納稅服務規範,不斷提高納稅人滿意度和納稅遵從度。
此外,稅務機關還面臨著深化改革、隊伍建設和作風建設的新常態。這些新常態相互交織,層層疊加。對我們來說,就是要始終保持清醒的頭腦,敢於打破傳統慣性思維的束縛,建立有效應對的新思維,努力開創新常態下地稅健康發展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