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送別親人遠遊:開元十三年(公元725年),李白出蜀,他乘船沿江出峽,漸行漸遠;
2.第壹次在長安:開元二十三年(公元735年),玄宗再次狩獵,正巧李白也在下西洋,希望能因他的《大獵賦》贏得玄宗的賞識;
3.還錢:在長安生活三年,讓李白更加了解了朝鮮的種種腐敗和黑暗。被唐玄宗“還錢”,是李白政治生涯的分水嶺。
4.再行:德二年(公元757年)冬,李白從潯陽路到流放地夜郎。因為定罪的罪名是長流,很快就壹去不復返了,李白現在已是暮年。“夜郎萬裏路西老”,更讓他感到心酸;
5.死於重病:關於李白的死因,歷來眾說紛紜。壹般來說,死法有三種:壹是醉酒死亡;第二是死亡;第三是溺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