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攝影中,意境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壹、體驗生活意境。
攝影作為壹種特殊的精神生產,其特點是將攝影者強烈的主觀因素滲透到攝影創作中,並將其“物化”為藝術作品和藝術形象。因此,攝影師內心的精神世界顯得尤為重要和突出。因此,攝影師自身的感受、意境、思想、心境、願望、興趣等因素在攝影創作活動中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正因如此,攝影師必須擁有超乎常人的豐富意境。多布羅柳波夫曾經說過,思想家和藝術家之間是有這樣的區別的。後者的感性比前者生動、強烈得多。兩人都是根據自己意識接觸到的事實來提煉自己的世界觀。但是,壹個敏感的人,壹個具有‘藝術家氣質’的人,當他看到周圍現實世界中某個事物的最初事實時,會被強烈的感動。可見,攝影師作為攝影創作的主體,絕不應該像對待冰壹樣冰冷地對待生活,也不應該像思想家、科學家壹樣冷靜客觀地對待事物。攝影師藝術修養的全過程,也是培養和造就其深厚意境的過程。
意境是隨著體驗生活能力、意境能力、藝術表現能力的提高而逐漸豐富和深化的。在攝影創作的全過程中始終充滿意境,沒有意境的藝術形象是蒼白無力、毫無生氣和神韻的。攝影作品之所以能以情感人,在於攝影者充滿、凝聚、燃燒著強烈的思想感情。意境之所以成為藝術創作和藝術思維的重要特征之壹,就在於藝術思維的每壹個環節都滲透和伴隨著相應的意境。因為意境是攝影師對客觀事物態度的壹種情感體驗,只有藝術修養深厚、對生活理解深刻的攝影師,才會在攝影創作中產生深刻而真摯的意境;只有在生活對象面前自覺不自覺地產生藝術創作的激情,才能在攝影作品中展現出感人的藝術形象。奧威特認為自己的攝影創作理念極其簡單:“我努力讓觀眾開心,但我首先要求的是壹張有意境和人性的照片。”
當今世界,太多的事情是沒有感情,缺乏人性的人做的。我的意思是,有些照片即使很吸引人,很機智很機智,但如果沒有個性,就會失去作為壹張有趣照片的魅力。所以從事這種創作活動的藝術家,壹定是意境豐富的人。
第二,再現生活的藝術表現
攝影師在進行藝術創作時要善於將意境客觀化為藝術形象,托爾斯泰認為,藝術創作就是用“動作、線條、色彩、聲音、文字”塑造形象來傳達意境。蘭格將藝術創作視為“人類意境符號形式的創造”作為壹種意境活動,攝影藝術創作以攝影特有的符號系統表達人類崇高的意境,因此攝影藝術創作對主體意境的表現呈現出壹種“表現美”。攝影師在進行攝影創作時,總是以自己獨特的方式看待被攝主體,對被攝主體進行審美轉化和藝術加工,並自覺不自覺地滲透到自己的態度、心境和意境之中。因此,攝影的藝術形象體現了主體的審美理解和藝術構思。當審美主體直觀地認識到自己的意境時,就會因為滿足而獲得美感。創作主體的審美心境直接支配著攝影藝術創作的全過程:從審美體驗、意境到藝術傳達;從審美表象、審美意象到藝術形象,甚至從具體的取景、構圖、燈光到後期制作,每壹個階段、每壹個環節都不同程度地揭示了主體的態度、心境和意境,反映了主體的審美理想和藝術品位。審美意境對攝影藝術創作的支配還體現在主要意境表現形式的多樣性上。在攝影藝術創作過程中,主觀意境有兩種表現形式:紀實形式和象征形式。攝影本身的紀實性質決定了紀實形式是攝影藝術主體意境表達的主要形式。創作主體或“以景抒情”,或“借景抒情”,在客觀現實的藝術形象中隱藏著主觀的意境。攝影師表現意境,壹方面直接捕捉瞬間的氛圍和人物瞬間的情緒,直接拍攝被攝主體的情緒,深入挖掘意境在靈魂深處的變化;另壹方面,由於攝影師對題材的選擇,主題的提煉,構圖的選擇,光影的控制,不自覺地把自己的主觀情感和意境揉進了藝術形象中。而現代攝影各流派的創作手法,創造的是“主體意境的表現美”,把主體的意境隱藏在點線面的關系中,或者隱藏在沒有明確意義的符號中。他們認為客觀客體只是主觀意境的物質支撐,只有弱化其現實時空意義,才能滲透到主體的意境中,引導觀者的註意力轉向對作品意境的探索。攝影的意境有“情景交融”和“情理交織”兩種表現形式。中國攝影的意境和傳統的繪畫、詩歌壹樣,是借助自然景物,以壹種詩意的意象呈現出來的。攝影師探索意境或以“情”傳達精神;或以“神似”求“形似”;或者在“有限的畫面”中,展現無盡的“畫外之畫”和“像外之像”,通過情感與景物的交融、滲透,發掘最深處的場景,壹層壹層地感受更深。場景是充滿情感的,而情感對於場景來說是具體的。當攝影師體驗生活、社會生活,引發意境時,就有了創作沖動;當這種意境與人類的意境、時代的意境相聯系時,感性的意境升華為理性的意境,轉化為具有客觀必然性的意境,達到了情與理的統壹,在有限的畫面中呈現出無限理性延伸的意境。
三、攝影作品中的意境交流
攝影作為壹門藝術,不僅要滿足人的視覺愉悅,更要觀察人的心態,揭示人的本質。所以攝影的目的不僅僅是再現客觀事物和影像,還要考慮如何融入作者的意境,讓作品超越有限的方寸,有更深的內涵。作為審美意識的物化形式,攝影藝術作品的內容不是純粹客觀的生活,也不是現實的生活,而是經過藝術概括的、充滿攝影師的意境、審美理想和藝術追求的生活。是壹種精神生活,精神物化生活。所以有人說,史密斯的作品深深打動了每壹個認識和不認識照片的人。他的形象不表現技術語法,只表現藝術語言,連文盲都會唱。因此,攝影藝術作品的內容不僅包括攝影師所反映的生活,還包括攝影師對社會生活本質的探索。壹般來說,攝影藝術作品的內容構成既包括“客觀再現”的內容,也包括“主觀表現”的內容。攝影作品所體現的主題是攝影者通過藝術形象表現出來的思想意境,表現了攝影者對社會生活的主觀思維、態度和意境,對社會和人類的意境,對時代的意境,對民族的意境。攝影藝術作品中的表現形式是創作者表達意境的物質基礎。點、線、面的排列,畫面布局的選擇,色調、色彩、明暗、形體組合的處理,產生了“有意味的形式”,具有壹定的審美意義,也具有承載或傳達某種意境的屬性。攝影的每壹種具體的藝術表現都對應著壹種具體的心理感受,這種心理感受可以引起相應的心理反映和感受,如美、抒情、激烈、豪放、或優越感,可以表現壹個個人、壹個群體、壹個社會或壹個民族的具體精神,這就構成了“形式內容”。
在攝影藝術欣賞活動中,欣賞活動必須以對作品的直接感受為基礎。只有先感知作品,才能理解和解讀作品的內容和意境。攝影藝術作品的內容和形式因素壹起呈現給觀眾,直接作用於眼睛的美感,讓觀眾充分感知和欣賞。觀眾的觀賞活動和意境活動是建立在對色調、色彩和藝術形象的直接感知基礎上的,實現了從感性認識到理性認識的飛躍。因此,作品的內容和形式決定了欣賞者接受的意境和產生的意境,即進行意境交流。
四、欣賞過程中的意境* * *
藝術欣賞中的* * *唱法是指欣賞中的壹種心理現象。在欣賞的過程中,欣賞者的思想感情與作品所包含的思想感情是相同或基本相同的,從而產生感應式的交流,產生強烈的情緒激動。托爾斯泰在《論藝術》中對* * *明的描述是:“這種感覺的主要特征是,接受者和藝術家如此和諧地結合在壹起,以至於接受者覺得作品不是別人創作的,而是他自己創作的,而這部作品所表達的壹切正是他很久以前就想表達的。”
意境的聲音來自於兩個方面的移情。壹種是創作者“動我之情”,將意境移入作品;第壹,意境物化的作品對觀者有“轉移他人感情”的魅力。因此,意境的藝術表現是雙向運動的:壹方面,創作主體表現意境;壹方面,欣賞主體體驗意境,產生意境。攝影欣賞中的意境主要來源於三個方面:主體的客觀意境、拍攝者的主觀意境和欣賞者的意境。畫面上表現出來的“被攝主體的客觀意境”,實際上並沒有“客觀地凝結攝影師的主觀性”。"
意境,而欣賞者產生的意境只是這種意境的反映。因此,歸根結底,欣賞主體的意境活動表現為兩種形式:壹是體驗畫面中表現出來的意境和隱藏的意境;首先是觸景生情的意境。在欣賞攝影藝術時,欣賞主體所體驗到的意境和由此產生的意境,往往與創作主體所表達的意境和欣賞對象(作品)所呈現的意境不壹致。這種“不壹致”既有客觀原因,也有主觀原因。客觀因素是指內在意境的復雜和轉移。意境往往是各種意境的共存,相互滲透,相互影響,相互轉化。主觀因素是指攝影創作主體的態度和欣賞主體的態度:欣賞主體在體驗壹幅作品的意境時,不可避免地受到自己的生活經歷、審美經驗、文化修養和審美能力的影響,自覺或不自覺地按照自己的思想意境、審美理想和藝術趣味對畫面的意境進行“再創造”。壹位西方美學家舉了壹個例子:坐在船艙裏看報紙的人,只想打發時間,早日過河,而坐在甲板上欣賞風景的人,都在後悔旅途的短暫。對於前壹個人來說,過河才是實際目的。對於後壹種人來說,對美景的欣賞超出了他對過河的實際希望,他獲得的是壹種審美體驗。由此看來,意境的產生主要取決於主體的藝術態度。
“人與人之間用語言傳遞思想,用藝術傳遞意境。”作品中的意境是作品成敗的關鍵,是貫穿攝影藝術最不可或缺的靈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