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蓮姑娘兮(?)
這首詩贊美的人是商鞅。商鞅變法於公元前356年在秦國實施,對戰國末期秦國的崛起起了重要作用。
為了適應社會政治經濟變革的要求,商鞅從他的“治天下不同,則國家無法無天”的論點出發,強調教育改革。他認為,治理國家的根本是強調農業戰爭,要使強兵富裕,就必須宣傳法制,培養法治人才。商鞅批判了以詩、書、禮、樂為教育內容的儒家思想,主張“以焚詩明法”,以鼓勵農耕為內容的法治教育取代“前王之教”。認為法治是德治的基礎,法律必須“通俗易懂”;要以法官為師,向人民解釋法律法規,讓“所有人都知道自己做了什麽”,把教育作為宣傳法制、培育法律的經濟手段。
商鞅經濟改革的重點是廢除井田制,實行土地私有制。這是戰國時期唯壹壹次通過國家政治和法令在全國範圍內改變土地所有權的案例。主要內容如下:
1)廢棄雷場和建築物
2)重農抑商,重獎農織。
3)統壹測量
政治措施
1)鼓勵軍人,實行20級軍銜制度。
2)除了石清的仕祿制度外,鼓勵宗室貴族建立兵役制度。
3)改革戶籍制度,實行同桌法。
4)實行縣制
5)立秦律,“焚詩寫律”。
說到做到
原文:
商鞅變法令是下了,但沒有下,怕百姓不信自己。就是在國城南門立壹棵樹,為那些能搬遷到北方的人籌十金。人怪它,不敢遷徙。他回答說:“能遷移的,賞五十金。”有壹個人遷移到它那裏,需要交五十金,明確表示不會欺騙。卒令百姓執行命令。
翻譯:
商鞅變法的法令已經準備好了,只是還沒有公布。擔心百姓不相信自己,他在郭杜市場南門外豎起壹根30尺高的木頭,宣布誰能把這根木頭搬到市場北門,就賞十兩黃金。人們很驚訝沒有人敢動它。商鞅也出示了告示,說:“能搬得動就給他五十金。”壹個人鼓起勇氣把木頭搬到了市場的北門,商鞅立刻命令給他五十金,以示信守諾言。然後商鞅下令變法,新法很快在全國實施。
毛澤東早年在評論“移木立信”的故事時指出:“商鞅之法也。.....其法以懲奸保民權,以耕織增進民富,以捧軍功建立國威,以殺貧遊手好閑。這是中國從未有過的偉大政策。為什麽人會恐懼而不信?是壹個必須移木立信的人,所以我知道統治者煞費苦心。”
搬壹塊木頭不難,關鍵是由此樹立的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