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誦要進入作品,表達作品中的感情。
可見,演講是演講者與聽眾的交流,朗誦是朗誦者與作品的關系。兩者考慮的對象不同。
鑒於有些人,甚至很多演講比賽和普通話朗誦比賽的評委,經常把演講和朗誦混為壹談,極大地影響了評委的學術權威,特此將這兩種語言表達方式區分如下。
演講和朗誦,因為都是口頭表達,都是在表達和表達方面使用口語,都有壹定的感情,都講究體態語言等。,所以人們很容易混淆,但本質上是兩種不同的風格。
首先,演講在性質上屬於演講術的範疇。它是說話者直接表達自己的意見、觀點和態度,以宣揚真理,交流信息和思想的壹種口頭交流形式。而朗誦則是再創造的口頭藝術,即演員在理解和感受文學作品形象和情感特征的基礎上,通過有聲語言再創造藝術形象的過程。壹種是直接的交流形式,註重應用性和真實性;壹個是間接再創作的過程,側重藝術性和虛構性。前者的特點可以從宣傳演講、學術論文答辯、律師辯護詞和演講稿的運用中得以實現。而後者則可以從閱讀的對象中得到欣賞,如詩歌、散文、小說、戲劇、童話、寓言等體裁,營造藝術氛圍,給人以精神愉悅和審美享受。
其次,從實施的過程、方法和目的來看,兩者是不同的。
兩者的不同性質決定了它們在實施過程中的不同形式。為什麽這麽說?因為任何演講或演講稿都是特定的人在特定的時間和場合出於某種目的而留下的歷史產物和記錄,無論是演講的內容、演講的風格還是演講的場景,都以其獨特性和真實性被固定在歷史中。林肯在葛底斯堡國家烈士陵園落成儀式上的演講,聞壹多的最後壹次演講,魯迅、毛澤東等偉人的演講,都是歷史的真實寫照。當然,如果後來的演講人想模仿他們當時的演講,重現歷史,那麽妳必須在形象和風格上與他們相似,那麽就有可能成為壹種表演。當然,壹旦妳再現了那些具體的場景,形象,風格,人們就會判斷是否相像,真假,是否唯壹。背誦不壹樣。只要是古今中外的文學作品,朗誦者都可以用它進行二次創作。當然,文學作品中有作家塑造的客觀形象,也有客觀的情感特征,但它的形象是虛構的,不同的朗誦者可以塑造不同的閱讀形象。由於經歷不同,文化素養不同,感受和理解的層次不同,音色和音質不同,朗誦者塑造的形象也不同。即使是同壹部文學作品,不同的背誦者創造出不同的背誦意象。同為舒婷《祖國,我的母親》的著名配音演員喬震和劉廣寧,由於音色、音質不同,性格不同,性別不同,處理方式也可能不同,所以他們塑造的意境甚至朗誦形象也不同。如果這首詩是著名電影表演藝術家孫道林朗誦的話,其形象和意境可能就不壹樣了。因此,文學作品的朗誦給朗誦者留下了更多的二次自由創作的空間和廣闊的余地。
從他們實施的目的來看,朗誦者通過再造豐富多彩的朗誦形象來感染觀眾,讓觀眾獲得審美享受。通俗地說,朗誦是壹門“為藝術而藝術”的藝術,與演講完全不同。當然,不可否認的是,演講的整個過程中可能會有壹些情感的感染,也要註意壹定的藝術形象,但這不是演講的主要目的。演講的主要目的是“說服聽眾了解真實情況”(在Isokrates中)。總之,演講就是要讓聽眾相信道理,甚至是妳所闡述的道理。
再次,從體態語言的特點來看,兩者是有區別的。演講的體態語言主要是指利用身體姿勢(如手勢)和面部表情(如眼神)來幫助演講者說話,但這些體態語言必須是真實自我的自然表達,是真正的歷史現實主義。與演講不同,朗誦是壹門帶有表演性質的藝術。它不僅需要通過動作和表情來表現,塑造典型的形象,還需要通過布景、燈光、音樂、化妝造型的配合,來強化作品的獨特感受,渲染激動人心的藝術氛圍,營造引人入勝的意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