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他不局限於用聽覺寫聲音,而是用耳朵聽,用心靈想象來喚起“通感”,讓觸覺、視覺、味覺都有壹種“通感”。好像是“用耳朵聽,也要用眼睛、鼻子、舌頭、身體聽”。三首清唱劇節奏緩慢流暢,音色柔和歡快,讓他感覺像細雨打在臉上,像微風吹拂著衣服,暖暖的,輕松的,油膩的。他的視覺似乎看到了溫柔的光(但這裏他不是用視覺寫光感,而是用味覺和觸覺:“甜蜜柔和的光”),同時他寫到了視覺感受的顏色也是“寧靜的紅色、冷峻的紫色和扭曲的白色和綠色”,這些都滲透了作者的想象力。接下來,他寫了音樂來喚起人們的嗅覺:園子裏的雨很大,沒有濃郁的花香,但有縷縷清香飄來,有青草、泥土、新苗和壯麥、蒸青柳的味道。用“花如饑”寫出這裏的芬芳,也是妙筆。濃郁的花香有壹種“鼻感”,讓人感覺像壹個饑餓的人在努力吞咽食物。這是對濃郁香味的生動描述。.....在作者的筆下,耳朵聽到的每壹個音符,都仿佛有了飛翔的翅膀,飛進了聽者所體驗到的那種靜謐而靜謐的境地。
第三,音樂意境的描寫細膩樸實,富有詩意。朱自清認為“文字就是用文字作畫”(山野文集)。他的音樂也是壹幅畫,這是他獨特的“細致優美”的“白話藝術”。他的《細致入微的分析與穿透》是他不拘泥於他人,而是強調個人經驗的“精、嚴、圓”的“分析描寫”,寫出了自己的“新味道”和“獨門秘笈”(出處同上)。
作品的最後壹段沒有多余的東西。壹般來說,前幾段寫的音樂意境都是那麽具體美妙,音樂感受都寫在開頭。結尾應該寫什麽?有畫蛇添足之嫌。但是他帶著剛開始的感覺繼續寫。如果說第壹段的“醉人”是泛泛而談,毫無特色,那麽在這裏就是出神入化:“我終於被壹種健康的麻痹發作了,所以我由歌而擁有。之後只有這首歌壹個人唱著聽著;世上只有歌唱。”他不必“沈浸在……”,而是寫他的感官被音樂吸引、支配、俘獲、占據,似乎他體內的壹切和體外的壹切都被音樂占據了。在廣闊的世界裏,只有歌在自己唱,自己聽。世界變成了壹個歌曲的王國。看完這個,就可以想象音樂的“迷人狂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