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曲的名稱最早見於文獻,是明初朱由敦寫的《成齋樂府》。但本書中提到的散曲僅指該詩,不包括套數。明中葉以後,散曲的範圍逐漸擴大,包括集數。到20世紀初,在吳梅、任訥等作曲家的壹系列作品問世後,散曲作為壹個完整的文體概念才最終確定下來。散曲的出現與詞的出現非常相似,都源於漢族的民間歌謠。
可以說散曲的興起和詞的衰落幾乎是同時的。金元時期起源於北方,所以散曲又叫北曲。它包括幾個主要的形式,如詩,集數和它們之間的泛音。散曲在結構上可分為三部分:小令、中調、長調。
散曲之所以叫“散曲”,是相對於元雜劇的全劇而言的。如果壹個作家純粹以音樂的形式表達自己的感情,與白客的情節無關,那就是“散”。他是壹種可以獨立存在的風格。
其特點有三點:
第壹,在語言方面,他不僅需要註意壹定的格律,而且吸收了口語自由靈活的特點,所以傾向於口語化,旋律的某壹部分是散漫的。
第二,在藝術表現上,它比現代詩詞更多地采用“賦”的方式,鋪陳敘事。
第三,散曲的押韻比較靈活,可以平仄,也可以夾句。北宋或多或少都有夾層字,南宋則有“夾層非三”之說。夾層明顯口語化、俚語化,起到了讓歌曲意思清晰、生動、貧乏的作用。
清代劉熙載將散曲分為深情、寬廣、婉約三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