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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散文《朝花》中的風箏。

《風箏》是現代作家魯迅在1925寫的壹篇令人難忘的散文。作者壹開始把北京冬天天空中放風箏的情景與家鄉早春二月的放風箏聯系起來描寫,流露出壹絲思鄉之情。然後很自然的從風箏想到小時候的事情:作為哥哥,他懲罰了那個愛風箏的所謂沒出息的弟弟。成年作家對自己年輕時的無知,對弟弟和孩子天性的扼殺,充滿了愧疚和自責。更讓作者痛苦的是,他無法請求原諒,因為他的哥哥已經淡然忘記了這段往事。這裏我們來照顧壹下作者在文章開頭看到風箏時的“驚訝和悲傷”。這種驚訝和悲哀,不僅僅在於作者深刻的自我反省,而在於其兄的“完全遺忘”,在於他認識到中國人民並未覺醒到封建道德奴役和家長式專制,因而感受到改造“國民性”的艱巨任務,並指出作者如此沈重的內在原因。文章的敘事與抒情性密切相關。在敘事的基礎上,表達了作者對冷酷現實的極度痛恨和對美好明天的憧憬。在這篇論文中,景物被勾勒,人物被描寫,安慰、感嘆、議論的結合滲透著壹種深沈的理性精神。

原文如下:

風箏

北京的冬天,地上還有雪。灰黑色的禿枝在晴空中分叉1,遠處飄著壹兩只風箏,對我來說是驚喜和悲哀。

我家鄉的風箏季節是春天和二月。如果聽到沙沙的風輪聲,可以看到淡墨色的螃蟹風箏,或者嫩藍色的蜈蚣風箏。還有壹只孤零零的瓦風箏,沒有風輪,放得很低,壹個人顯得憔悴可憐。但此時,地上的柳樹已經發芽,早開的山桃也吐著嫩芽,與天上孩子們的裝飾相映成趣,成為溫柔的春日。我現在在哪裏?依然是四面八方的寒冬,但久違的家鄉的春天已經蕩漾在這片天空。

但是我從來沒有喜歡過放風箏。我不僅不愛放風箏,還討厭放風箏,因為我覺得那是沒出息的孩子幹的事。與我相反,我的小弟弟,6歲,那時大約10歲,很瘦。但是,他最喜歡風箏,我自己買不起。他不得不張開嘴,呆呆地看著天空,有時壹呆就是半天。遠處的蟹風箏突然掉了下來,他驚呼壹聲;兩只瓦風箏的糾纏解開了,他高興地跳了起來。他所有的東西,在我看來,都是笑柄和可鄙的。

有壹天,我突然想起來,我已經很多天沒見到他了,但我記得看見他在後院撿枯竹。我像恍然大悟壹樣,跑到壹個很少人去的小屋,推開門,果然,我在滿是灰塵的東西中找到了他。他坐在小凳子上,面對著寬大的凳子;他驚恐地站起來,面無血色,畏縮不前。在寬大的凳子旁邊,有壹個胡蝶風箏的竹骨,沒有用紙糊住。凳子上有壹對眼睛用的小風輪,用紅紙條裝飾,很快就完成了。在揭開秘密的滿足感中,我很生氣他不讓我知道,所以我煞費苦心去偷那些沒用的孩子的玩具。我立即伸手抓起壹根胡蝶的翼骨,把風輪扔在地上,風輪把它壓扁了。論年齡11,論實力,他比不過我。當然,我獲得了徹底的勝利,於是我驕傲地走了出去,留下他絕望地站在小屋裏。我不知道後來他怎麽樣了,也沒註意。

然而,我的懲罰終於來了。我們離開很久以後,我已經人到中年了。可惜偶爾看了壹本外國的關於孩子的書,才知道遊戲是孩子最正當的行為,玩具是孩子的天使。於是那二十年來我從未回憶過的年輕時精神被摧殘的壹幕,突然在我眼前展開,我的心仿佛同時變成了鉛,重重地落下。

但是心沒有掉下來,沒有斷掉。他只是重重地摔了壹跤,重重地摔了壹跤。

我也知道彌補的方法:給他壹個風箏,贊成他飛,勸他飛,我就和他壹起飛。我們喊著,跑著,笑著。——但他和我壹樣,已經有胡子了。

我也知道還有壹種方法可以彌補:請求他的原諒,等他說:“我壹點也不怪妳。”然後,我的心必須放松。這確實是壹個可行的方法。有壹次,我們壹見面,臉上就刻了許多“命”的硬條紋,我的心沈甸甸的。我們漸漸聊到了童年的舊事,於是我敘述了這壹段,說我童年很迷茫。“我壹點也不怪妳。”我想,他壹說,我馬上就被原諒了,我的心從此釋然了。

“有這種事嗎?”他驚訝地笑著說,就像聽別人講故事壹樣。他什麽都不記得了。

如果完全忘記,沒有怨恨,有什麽好原諒的?原諒而不抱怨,只是撒謊。

我還能要求什麽?我的心不得不沈重。

現在,故鄉的春天又彌漫在這個陌生的地方,既讓我想起了久違的童年,也給我帶來了不確定的悲傷。我還不如躲在寒冷的冬天——但是四周都是寒冷的冬天,這給了我巨大的寒冷和空調。

1925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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