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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白這種大詩人,居然混黑社會吃軟飯?

吃軟飯,群毆,混混混,夢見鬧市砍人...這樣的黑幫形象能和大名鼎鼎的“詩仙”李白劃上等號嗎?

這個說法不完全是虛構的。李白崇尚俠客,自古以來壹直有爭議。從積極的方面來說,他們是正義之士和亡命之徒,從消極的方面來說,他們是流氓和匪徒。從當政者的角度來看,這些俠客永遠是壹個安全隱患,不利於社會治安,他們大多不會關註政府。

李白不同於杜甫。他年輕時學過劍術,後來外出旅遊喜歡隨身攜帶匕首和劍。感恩李白的前輩崔宗植在《贈李十二白》詩中說李白“袖中有匕首劍,懷中有毛陵書”,李白弟子劉在《唐代翰林學士李墓碑序》中也說“少而不為業”。

其實在李白的作品中也有表現。開元年間,他寫了壹首詩《贈弟少傅號襄陽》:...我不知道我在做什麽,但我盡力了。而秦不賞,擊晉寧是功德?”有壹個版本,後面是“白刃中,紅塵中殺人”。我之前說的意思很明顯。我交往的人都是英雄。寫完之後,我們就知道這些人是幹什麽的了。也可以說,在鬧市拿刀砍人是李白的理想。

當然,他是壹個俠客,而且功成名就。

與李白有交往的詩人郝偉,在李白死後為《李翰林集》作序,也有“少了任俠,多了幾個人手”的說法也就是說,無論是李白自己的自述,還是生前好友的記錄,李白都殺過人,而且殺的人不止壹個。

李白在《漢書·荊州》和《商安郡配昌史書》中作了自我介紹。總的來說,他從小就擅長任俠,而且野心勃勃。十五歲練劍術,二十歲就想做天下諸侯。雖然他不到七尺長,但他充滿了內心,他熱情,忠誠,慷慨,他經常太著急自己做。去揚州旅遊,沒壹年多,就散了30多萬。

不到壹年,李白花了30多萬。妳是怎麽度過的?只要哪個紈絝子弟落魄沒錢吃飯,我就管。

當然,我們可以白豪爽的壹面,但我們不能不想到《水滸傳》中的小旋風柴進。他還喜歡結交天下英雄,幫助窮人,所以他幫助了很多落魄的英雄,其中很多人後來都加入了梁山,包括宋江和林沖。

李白壹直很崇拜俠客。比如《白馬》:“酒後可爭風色,寶刀三杯。殺人如草,戲與孟同行。”《傑克青旅》:“囑托隨劇孟,壹醉方休,入新豐。笑壹杯酒,殺滿城人。”俠客:“十步殺壹人,遺千裏。我刷了刷衣服,以我的名義去躲了。”

其實李白打過群毆,比如在《追憶似水年華·贈江洋屠場》中,他寫道。“我曾經是壹只鬥雞,甚至延伸出五菱豪俠。邀請相位覆蓋組織,哦,我怕吃虧。可以開千人,鞍馬輕松。我急著清憲政綱,弄掉北門。”總的來說,那時候我們是鬥雞的,我們也成立了自己的組織。結果我們得罪了壹群人,來鬧事。所有人都寡不敵眾,我有生命危險。好在兄弟妳神力大開,殺出壹條血路,解了長安北門之圍。

當然,這些都不足以說明李白是個混混。畢竟當時有特殊的背景,任俠成了慣例。騎寶馬,佩劍,酗酒,滿城殺人,這些俠義行為都讓人羨慕。

李白同時代的詩人也寫了很多這樣的詩。比如崔豪的《遊俠》:“年輕人膽小怕事,勇於重拾知識。壹劍出門,孤城遇合圍。遼河上殺人,歸國。”王昌齡《雜興》:“義人勤報其罪,不缺殺人。”杜甫《送別》:“白刃不義,黃金廢。紅塵中,報償在西蘇。”其中,有的是懷古,表達對司馬遷《史記》、《遊俠傳》等歷史文獻中記載的春秋戰國時期俠客快意恩仇的故事的向往。

唐太宗和唐玄宗是熱衷於擴張領土和開放邊境的皇帝,他們頻繁地對鄰國發動戰爭。就像當代的“中國夢”,邊關建功立業,拜將軍封侯,創造壹個不朽的唐朝。相應的,那個時代的文人也普遍具有武俠精神。在邊境殺敵成為人人稱頌的英雄壯舉。同時,在都市紅塵中殺人並不是壹件罪惡的、被所有人譴責的事情。

這自然透露出詩人建功立業、為後人留下遺產的強烈願望,說明那個時代的文人普遍有不甘於平庸度過壹生的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