梭倫改革是雅典城邦乃至整個古希臘歷史上最重要的社會政治改革之壹。它為雅典城邦的復興和繁榮鋪平了道路,奠定了其民主政治的基礎。梭倫的改革壹方面為雅典民主政治奠定了社會基礎,另壹方面完善了國家制度,為普通公民參與國家政治活動提供了制度保障。梭倫的價值觀和改革中創造的各種制度對雅典民主政治具有重要意義。梭倫的改革奠定了雅典民主乃至西方民主的基礎。
他完成改革後,與雅典人約定十年不改改革。然後離開雅典去遠行。這可能是他的改革長期沒有完全實施的主要原因。他在詩歌方面也有建樹,主要是歌頌雅典城邦和法律。
經濟改革
(1)廢除雅典公民以個人抵押的壹切債務,禁止再次以個人抵押借款,禁止將負債的平民變為奴隸。國家出錢贖回那些因為無力還債而被賣到外國當奴隸的人,廢除“六壹漢”制度(平民無力還債,只好替債主耕種土地,自己只保留六分之壹的收成作為地租,所以白白叫“六壹漢”)。這壹措施在歷史上被稱為“解負令”。
(2)實施壹系列有利於工商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包括限制糧食出口,擴大橄欖油出口;進行貨幣改革以促進商業貿易;獎勵外國工匠移民雅典,鼓勵市民學習手工藝技術;改革度量衡,鑄造雅典新貨幣,制定了壹些關於財產繼承、禁止重葬、對犧牲國家的公民親屬進行賠償的法規。
(3)擬定度量衡制度,向科林斯等較富裕的希臘城邦看齊,使貿易更加便利。改變雅典鑄幣的標準,以便與愛琴海和小亞細亞的城邦有密切的經濟聯系。
(4)鼓勵工匠從海外移居雅典定居,如給予這類人雅典公民權,以增強雅典的手工業實力。
(5)承認私有財產繼承的自由,消滅制度中的壹切氏族殘余。
政治改革
(1)廢除世襲貴族的壟斷權,不再按出身而是按財產多少來劃分公民。根據壹年的農產品總收入,公民分為四個等級(每年進口的谷物等產品數量分為500、300、200及以下四個等級),每個等級的政治權利取決於其財力大小。第壹級可以擔任所有官職;第二等級的公民可以擔任除司庫(即財務官)以外的高級官職;第三級可以是低級官職;第四級公民不能擔任公職,但有權參加公民會議和人民法院。同時,不同的層次有不同的義務。比如軍事義務方面,壹、二級提供騎兵,自帶武器、制服、馬匹。第三級提供重步兵,他們自帶武器和制服,但不需要提供馬匹。他們是雅典軍隊的主要組成部分。第四級主要是擔任輕步兵和普通水兵,不自帶軍備,只帶棍棒。
(2)建立400人會議,作為公民大會的常設機構和最高行政機關。400人會議由四個部落各100人組成,除四年級外,所有公民均可選舉產生。
(3)建立陪審團法院(又譯人民法院,相當於最高法院)。作為最高司法機關,任何公民都有上訴權。陪審團法庭的陪審員由各級公民通過抽簽選出。陪審團法院受理並裁決公民的投訴或上訴案件,這擴大了公民的權利。
(4)制定新法典,取代德拉庫爾嚴苛的法律,只保留關於殺人的部分,使整個雅典法律更加人性化。
梭倫(約公元前638年-公元前559年)出生於雅典,出身於壹個沒落的貴族家庭。也有人認為他出生於中產階級。早年經商,與商旅互動;他反對貴族專制,同情平民,主張城邦的公正立場,把城邦的利益放在第壹位。梭倫是古代雅典的政治家、立法者和詩人,古希臘七賢之壹。594年梭倫成為雅典城邦的第壹任執政官,制定法律,進行改革,史稱梭倫改革。
梭倫改革是雅典城邦乃至整個古希臘歷史上最重要的社會政治改革之壹。它為雅典城邦的復興和繁榮鋪平了道路,奠定了其民主政治的基礎。梭倫的改革壹方面為雅典民主政治奠定了社會基礎,另壹方面完善了國家制度,為普通公民參與國家政治活動提供了制度保障。梭倫的價值觀和改革中創造的各種制度對雅典民主政治具有重要意義。梭倫的改革奠定了雅典民主乃至西方民主的基礎。
他完成改革後,與雅典人約定十年不改改革。然後離開雅典去遠行。這可能是他的改革長期沒有完全實施的主要原因。他在詩歌方面也有建樹,主要是歌頌雅典城邦和法律。
經濟改革
(1)廢除雅典公民以個人抵押的壹切債務,禁止再次以個人抵押借款,禁止將負債的平民變為奴隸。國家出錢贖回那些因為無力還債而被賣到外國當奴隸的人,廢除“六壹漢”制度(平民無力還債,只好替債主耕種土地,自己只保留六分之壹的收成作為地租,所以白白叫“六壹漢”)。這壹措施在歷史上被稱為“解負令”。
(2)實施壹系列有利於工商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包括限制糧食出口,擴大橄欖油出口;進行貨幣改革以促進商業貿易;獎勵外國工匠移民雅典,鼓勵市民學習手工藝技術;改革度量衡,鑄造新雅典貨幣,制定了壹些關於財產繼承、禁止重葬、對犧牲國家的公民親屬進行賠償的法規。
(3)擬定度量衡制度,向科林斯等較富裕的希臘城邦看齊,使貿易更加便利。改變雅典鑄幣的標準,以便與愛琴海和小亞細亞的城邦有密切的經濟聯系。
(4)鼓勵工匠從海外移居雅典定居,如給予這類人雅典公民權,以增強雅典的手工業實力。
(5)承認私有財產繼承的自由,消滅制度中的壹切氏族殘余。
政治改革
(1)廢除世襲貴族的壟斷權,不再按出身而是按財產多少來劃分公民。根據壹年的農產品總收入,公民分為四個等級(每年進口的谷物等產品數量分為500、300、200及以下四個等級),每個等級的政治權利取決於其財力大小。第壹級可以擔任所有官職;第二等級的公民可以擔任除司庫(即財務官)以外的高級官職;第三級可以是低級官職;第四級公民不能擔任公職,但有權參加公民會議和人民法院。同時,不同的層次有不同的義務。比如軍事義務方面,壹、二級提供騎兵,自帶武器、制服、馬匹。第三級提供重步兵,他們自帶武器和制服,但不需要提供馬匹。他們是雅典軍隊的主要組成部分。第四級主要是擔任輕步兵和普通水兵,不自帶軍備,只帶棍棒。
(2)建立400人會議,作為公民大會的常設機構和最高行政機關。400人會議由四個部落各100人組成,除四年級外,所有公民均可選舉產生。
(3)建立陪審團法院(又譯人民法院,相當於最高法院)。作為最高司法機關,任何公民都有上訴權。陪審團法庭的陪審員由各級公民通過抽簽選出。陪審團法院受理並裁決公民的投訴或上訴案件,這擴大了公民的權利。
(4)制定新法典,取代德拉庫爾嚴苛的法律,只保留關於殺人的部分,使整個雅典法律更加人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