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三姐是壹個民間傳說中的壯族人物,是壹個古老的民間傳說歌手,聰慧機敏,歌聲優美動人,有“歌仙”之譽。人們非常喜愛劉三姐,有許多關於她的故事和記錄,尤其是每年的3月3日作為紀念她的節日。
2006年,廣西壯族自治區宜州市申報的《劉三姐歌謠》入選第壹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民間文學項目類別編號為23個。據全國考證,宜州是劉三姐的故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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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傳說
相傳劉三姐是唐代的壹位壯族農家女。她年輕聰明,被視為“女神”。十二歲就能傳經,指物求歌,馬上會說話。由自己作曲並演唱,曲如泉湧,淒美動人,又不失旋律,故有“歌仙”之譽十五歲被林所聘,唐開元十年(722),為反抗林的逼婚,與情人張私奔,無處可去。
很多人認為兩人都成了神仙。據廣西宜山壯族傳說,劉三姐生於唐中宗神龍元年(703)。她從小就才華橫溢,擅長唱歌。12歲,口若懸河,用歌聲說話,以家鄉味濃而聞名。後來,他去了附近的各個地方傳歌。
來和她壹起唱歌的人絡繹不絕,少則壹天,多則三五天。他們都張口結舌,說不出話來,很害羞。但她的才華被流氓惡霸所恨,後來在柳州被殺。傳說她死後騎著鯉魚變成了仙女。
還有人說她在貴縣西山和白鶴少年唱了壹首歌,七日化石後成仙。還有人說,財主莫懷仁要娶她做妾,三姐堅決反抗,莫賄賂官府迫害三姐,三姐乘船漂流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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