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律詩又稱近體詩,是中國古代詩歌的壹種,是唐代以後形成的壹種詩體,主要分為絕句和格律詩。根據每句話的字數,可分為五言和七言。文體和句式有壹定的規範,音韻有壹定的規律,使用的變化也需要遵守壹定的規律。
2.說明特點;
四句是絕句,八句是格律詩,長於八句的叫長律,也叫排律。
每個句子中的單詞都是相等的。(五七個字)
最後壹個韻壹定要平。(壹)押韻,現代詩不能押韻。b、偶數句壹定要押韻,第壹句可以押韻也可以不押韻,奇數句不押韻。c、七律以首句韻為正格,非韻為變格。五律以首句為正格無韻,以韻為變。)
中間的對子(首聯、對聯、頸聯、尾聯)是指對聯和頸聯必須打。壹般來說,頸關節需要壹副工,平行關節可以是寬副。第壹副對聯和最後壹副對聯可以是對聯,也可以不是聯,但不應該都是聯。另壹種變體是首聯對仗,對仗對仗,叫偷春格)
符合平仄(即平仄和節拍必須符合節奏)
也被稱為現代詩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