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提出的“性、管、群、怨”理論根植於中國古代獨特的詮釋傳統。理解這壹命題的關鍵,不在於把它納入審美詩學的軌道,而在於看它如何體現中國古代的審美意識,而在於找出它與中國古代審美傳統的聯系,以及它對中國古代美學思想的影響和深層動因。孔子的“性、管、群、怨”理論把“人”和“世界”放在重要位置,對語言表現出高度的重視和矛盾的態度。其主要目的不是了解詩歌本身的藝術特點,而是通過形象比喻喚起正氣,得到作者與讀者的溝通,通過學習詩歌來提高人的精神,從而達到禮儀道德教育和人格修養的目的。這種闡釋詩歌的態度和方法對中國古代詩學闡釋傳統的形成產生了重要影響。孔子提出“詩可以興”的命題,把詩作為人性教育和人格培養的基礎,不僅是因為“詩”可以使人學會運用和象征語言藝術,學會舉壹反三地解釋世界,學會舉壹反三地舉壹反三,還因為這些方法和手段的最終目的都是為了提高人的精神,從而達到禮儀教育和人格的完成。“詩可觀”,即孔子要求弟子學詩,體察時代的風俗和他人的心思,目的是為了提高自己。用“觀”的心態和方法看待詩歌,更重要的是善於觀察作者的意圖,並從中賦予新的意義和解釋。看“能團”和“能訴”。孔子所說的“群”,除了維護宗族和宗族成員的和諧關系外,還可以把“群”作為壹種君子必須具備的道德修養。比如孔子說“君子傲而不爭,群而不黨”,“君子非周可比”,就是把“群”提倡為君子之德。《論語》中所提到的“怨”“怨”詩,多是文質彬彬,具有諷刺、勸導、協調宗族成員關系和感情的意義,其目的仍是提高和培養人的道德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