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嶽母)不時走進我的臥室,跟我有壹搭沒壹搭地說話。父親(嶽父)上廁所的時候也時不時的看壹下我們開放式的臥室。原來他看到地板上有兩個大行李箱。母親說:“我記得妳十八年前說過妳直到十八歲才離開昂?”我笑著說:“明天該走了。我還有工作要做,還有錢要賺!等我賺到錢了給妳買好吃的。”我像個孩子壹樣跟我媽說話。
媽媽說:“去吧,我們沒事。”
“媽媽,堅持住,等到明年我到了九月,我就天天陪著妳了。”
我母親老了,我父親也老了。我媽媽,比她爸爸大兩歲,八十五歲了。她依然堅持照顧父親的飲食起居,有時像個孩子。假期的二十天,大部分時間我都在廚房做飯,媽媽會站在廚房門口和我聊天。看到我把炒好的菜放到盤子裏,她就會過來幫忙端上桌。
“媽,妳別停,壹會兒我又要挨壹巴掌了。”我丈夫在開玩笑。
“怎麽怪我,妳沒看見娘的手抖得厲害嗎?不工作就窮。”我會回復我老公的。他從沙發上站起來,幫著擺筷子,端碗。
整整二十天,我做飯,收拾家務。婆婆在做力所能及的事,老公在沙發上陪爸爸看電視。每隔三五天,老公就會給老父親洗澡,刮胡子,剪指甲。被老公洗幹凈的爸爸立馬振作起來。
我把給自己買的紅色保暖衣服給了媽媽。母親的白發和紅色的衣服對老人有壹種獨特的魅力。跟爺爺奶奶過了壹個冬天的女兒,帶著孩子來的相對少了。年輕人愛玩,我們放假在家,兩個女兒發自內心的放松。
有父母的時候,我們經常回家,十幾個人的大家庭經常聚在壹起,有說有笑,吃飯聊天。媽媽和爸爸高興得合不攏嘴。
家裏有父母,兒子五十多歲了,母親還在為兒子爭取“利益”。正月十二的晚飯,本來是要用饅頭熬粥的,因為中午老公說:“我們該吃煎餅了。”晚上看到抽屜上的饅頭,我媽說:“哎!李惠不是要吃煎餅嗎?”我對我媽說:“饅頭長毛了。我們先吃饅頭吧。”
“沒事,我們不能浪費它。妳走後我們再吃。”
“他多大了,還這麽習慣想吃什麽就吃什麽?”我邊說邊把鍋裏的饅頭挑了出來。如果妳不跟著妳媽媽走,她會不高興的。
“煎餅不是好東西。”母親爭辯道。
我媽和我爸咬煎餅都費勁,我只好搓了些蘿蔔絲和青果蘿蔔,拌上面粉,給老兩口鋪了些軟菜餅,烤了兩個大餅才弄好。
從進這個家開始,我就知道我爸我媽20多年的脾氣了,說什麽都沒抱過。但是盡量滿足他們的要求。其實除了在內心和言行上偏向他們的兒子(這個我能理解,畢竟老公是老兩口的心頭肉),我們相處的還不錯。因為他們身上有太多善良和單純讓我感動。
家裏有父母,壹進門就覺得家裏的壹切都是鮮活的,溫暖的。因為家裏有父母,過年回家可以去超市買父母喜歡的東西孝敬他們。而這壹切,彌補了我對自己死去很久的母親的愧疚和不舍。
有父母在家,回家的路不再遙遠。家裏有父母,我也不覺得扔在路上的錢不值。有父母在家,我們的手機會24小時開機。如果家裏有父母,門口會出現兩個等待的身影和兩個期待的眼神。
孝順是義務,陪伴父母,享受人間最溫暖的親情。孝敬父母,不是為了贊美,因為我們會變老,眼睛會昏花,會在火堆旁打盹。
如果我們家裏有父母,我們就是有母親的孩子。如果我們家裏有父母,我們在世界上就有真正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