蒼闡述了“追名應追名”的原則
就是壹個人要想留在歷史中,靠的是人品而不是權力。
曠達灑脫,被貶後也不忘支配自己,化解憂愁,跳出了險惡的官場。“如果妳放棄了,獲得了地盤,妳就會安於奔忙,不隨大流。所以,妳的恢復,靠的是內外原失,妳會有所得,妳會笑到永遠。”這很好地表達了他的想法。後來蘇軾的《紅墻賦》、《念奴嬌》等詩也融入了這壹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