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紅樓夢》第五十章中,有壹段關於押韻寫作的描寫:
寶釵只得答應,又道:“咱們用紅梅三個字為韻,各有七聲調。邢姐姐是紅字,李姐姐是梅字,豎琴是花字。”
所以三個人寫的詩是:“紅”為紅梅(邢岫煙)、“梅”為紅梅(文立)、“花”為紅梅(薛寶琴)。
杜甫這首詩應該是白水縣令叫的酒席。大多是當場找了壹首詩什麽的,大家輪流從中取壹個字作為韻。杜甫被賦了壹個“國”字,所以他寫的這首詩就用了“國”字所在的五歌的韻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