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嶽飛那邊,南宋的土地主要佃戶,每年要交幾萬擔的租金。

大家都知道嶽飛是偉大的民族英雄,是中國歷史上最傑出的軍事家,但很少有人知道嶽飛還是壹個大地主,他也做過壹段時間的開發商。嶽飛為什麽是大地主?因為嶽飛在世時,在江西九江,有“壹角七頃,壹角十壹頃,三角九十六畝”。壹公頃是100畝,壹個角是1/4畝,壹個臺階是1/240畝。如果以上面積單位全部改為“畝”,則等於水田788.25畝,旱地1196.75畝。如果這兩個單位加在壹起,嶽飛* *有1985畝土地。要知道,南宋的江南面積很大,壹畝相當於現在的1.2畝,嶽飛的1985畝其實就是今天的2300多畝。

嶽飛,高級將領,身兼數職。他不僅是“神武副司令”,還是“鏡湖東路司令”、“坦洲知府”。他掌管近兩個省的軍事防務和部分民政,權力和待遇都很高。俗話說,壹人有福,壹人有房。嶽飛地位高了,家裏基本擺脫了農耕生活。他們不需要耕種2300多畝地,所以嶽飛把大部分土地租給佃農,每年收幾萬擔租金。按照宋代的習俗,“壹家以地為名,以千畝為限”。壹個家庭如果能擁有1000畝土地,就已經是很棒的“潛力家庭”了。嶽飛家裏只租1000多畝地,叫他大地主壹點也不為過。

現在談論“大地主”往往帶有貶義。似乎他們都喜歡掠奪和剝削,他們像黃世仁壹樣富有和無情。其實並不是。以樓主嶽飛為例。他的財產很幹凈,壹部分來自他豐厚的薪水,壹部分來自他的商業運作。

先說工資吧。在宋朝,官員的級別越高,薪水越高。南宋初年,朝廷要抵禦遊牧民族的進攻,還要處理農民暴動。為了保證武將不會造反,將軍被給予較高的待遇。嶽飛除了每月200元的基本工資,還有額外的錢,使臣錢,柴火錢,夥食費,月供,占地。當時江南的米價是3壹石。按宋代每石50斤大米計算,壹致購買力至少相當於現在的80元,嶽飛月薪加福利6000多元,折合人民幣約48萬元!

我們談生意吧。在紹興十年,嶽飛“在九江市中心建了三十八間房,每天收取租金四百三十文”。“廊”是指臨街的店鋪,“租錢”是租金的意思。也就是說,嶽飛開發了38個商鋪,由他出租,日均租金收入1430p。

如前所述,嶽飛擁有2000多畝耕地,並將其大部分租給佃農耕種,每年收取數萬鬥租金。這其實是壹種管理方法,是中國古代文人最常用的管理方法。眾所周知,古代中國是典型的農業社會。無論貧富,人們都對土地有著強烈的感情。大多數朝代的大多數人都把種田當作以人為本,把耕地當作風險最小、收益最大的投資。可以說,從戰國到五代十國,甚至到宋元明清,官員們發了財之後,壹般都會回鄉買田,希望通過長期租米來養活自己和子孫,然後過上無憂無慮的生活。商人也是,包括商人。商人經商成功後,大多不去努力擴大經營規模,而是把錢投在買官買田上。

然而到了宋朝,情況就變了。壹些靈活的官員、士紳、富商更願意將資金投入房地產行業,通過開發商鋪並出租獲得更多回報。北宋大臣蔡襄曾說:“以前做生意的人,不避不做。今天,許多國王購買財產和市場,每天都得到他們的資本。”換句話說,以前達官貴人都不想做生意。就算偶爾做生意,也怕笑話,都是偷偷做的。現在連王公都在搞房地產,天天收房租過日子。可見,嶽飛發展商鋪並非個案。他並沒有引領宋朝大臣的地產發展潮流,只是跟風而已。宋人之所以願意用房地產開發這種新的投資方式來代替傳統的買田租的投資方式,主要是因為時代變了,商品經濟比以前任何壹個朝代都發達,大城市人口比以前任何壹個朝代都密集,以至於住房供不應求,商鋪供不應求,房地產投資回報遠遠超過其他投資。高額利潤粉碎了落後的觀念。

嶽飛在九江開發商鋪的時候,也是宋代房地產市場最火爆的時期。當時北宋剛剛滅亡,大批流民從中原腹地逃到江南,定居在南京、杭州、紹興、寧波、武漢、長沙等地,導致這些城市人口和熱錢突然爆發,短時間內出現異常繁榮。廣大新移民急需住房,當地商人也急需拓展經營領域。於是,“富家巨室,有樓廊”,“軍前各師立席”,房屋店鋪如雨後春筍,房地產開發爆發。嶽飛在企業管理上趕上了好時代,可惜在政治上沒能趕上好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