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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贊美詩是音樂的萌芽。

美聲唱法起源於歐洲,它的出現不僅與歐洲音樂的發展密切相關,而且作為人類文化意識形態的壹部分,是社會和時代發展的產物。13世紀以前的歐洲音樂都是單音音樂,其中古希臘的聲樂以單音音樂為主,以嚴格的詩性節奏為主,以獨唱、合唱、領唱、說唱、演唱為主要演唱形式。這壹時期產生了《荷馬史詩》《伊利亞特》《奧德賽》等優秀作品,這些作品由盲人詩人荷馬創作,用說唱的方式傳唱。可以說這是壹種比較早期的聲樂形式。隨著羅馬帝國的不斷擴張,歐洲進入了壹個長期教會統治的時期,歷史上稱之為“中世紀”。教會教義壟斷了幾乎所有的意識形態領域,唱歌也成為各種宗教的附屬品。羅馬帝國的擴張不僅帶來了疆域的擴張,也給音樂界帶來了許多來自亞非歐的優秀藝術家和豐富的音樂文化。他們聚集在羅馬,使之成為當時歐洲最大的音樂中心。當時教堂唱贊美詩,背誦聖經,成為最早的合唱形式。在教堂用拉丁語演唱宗教相關內容是壹種音樂形式,叫做誦經。公元590年,教皇格列高利壹世編輯修訂了《誦經經經》,著名的格列高利聖詠,實際上相當於在教會中規定了歌唱教義的曲調。聖詠是歐洲聲樂藝術的萌芽,它要求莊嚴肅穆的唱腔來配合教堂的氣氛。聖詠雖然有旋律和朗誦兩種,但因為只是單旋律音樂,所以很枯燥。隨著發展,演唱者對其進行了壹些華麗流暢的“再創造”,形成了壹種新的更好的演唱方法。

贊美詩音樂流行的時期,從11世紀開始,出現了壹些音樂形式,促進了音樂藝術的發展,豐富了聲樂藝術的內容,由於當時手工業和商業的發展,城市中開始出現了宗教音樂的世俗音樂,要求人們用音樂來反映自己的生活和世俗感情。此後,吟遊詩人、詩人、民謠歌手等職業歌手相繼出現。雖然不能完全擺脫濃厚的宗教色彩,但可以稱得上是對宗教音樂的大膽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