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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寫李白的《入酒》。

邀請喝酒

李珀

妳有沒有看到黃河的水是怎樣從天上流到海裏,壹去不復返的?

妳有沒有看到,在高高的房間裏,明亮的鏡子裏的可愛的頭發,雖然早上還是絲黑色的,到了晚上就變成了雪?

哦,讓壹個有精神的人去他想去的地方冒險吧,永遠不要把他的金杯空著對著月亮!。

既然上天給了人才,就讓它被利用吧!至於錢,雖然散了,但還會再聚在壹起。

煮壹只羊,殺壹頭牛,磨壹磨胃口,讓我,三百碗,喝壹大口!。

岑老爺,丹秋生,會飲,杯不絕。

讓我給妳唱首歌吧!請聽我說。

鐘鼓、珍饈、珍寶是什麽?,我希望我永遠不會醒來。

古代清醒的人和聖賢被遺忘了,只有偉大的飲酒者才能名垂千古。

陳在完成殿的壹次宴會上,用壹萬個金幣買了壹桶酒,大家笑著說了壹句俏皮話。

為什麽說,我的主人,妳的錢不見了?,去買酒,我們壹起喝!。

五匹花馬,金禧,把它們交給男孩來換取好酒,隨妳,賣掉永恒的悲傷。

李白的酒詩很能表現他的個性。這類詩在長安發行後,在思想內容上當然更深刻,在藝術表現上也更成熟。《入酒》是他的代表作。

《江》原是漢樂府短笛鈸歌的曲調,歌名為《勸酒歌》,故古語“江,取大白”雲。作者的名詩《填之以表己情》(小《李太白詩分類補註》)作於天寶十壹年(752)。當時,他和好友岑參住在嵩山的另壹好友楊穎,三人嘗登高宴(“賞岑參,壹探究竟,以詩待袁丹秋”:“別在千裏之外,以詩待酒。”元朝中葉,丹秋,鄧玲宴碧霄仙子。喝酒的時候突然想到我,我就尖叫尖叫。" )。人生最美好的事,莫過於在雞尾酒會上廣交朋友,而作者正處於“兼收天下英才而不相見”(小)的時刻,所以充滿了不合時宜的酒與詩,有著淋漓盡致的表達。

詩的開頭是兩組平行的長句,如隨風雨奔向讀者。“妳沒看見黃河的水是怎樣移出天堂,進入海洋,壹去不復返的嗎”,楊穎離黃河不遠,所以登高很有趣。黃河歷史悠久,落差極大,如從天而降,瀉千裏,向東入海。如此壯麗的海浪景象,不用肉眼也能看得極差。作者想從天而降,“得道而得”,言過其實。最後壹句說大河的來臨勢不可擋;下壹句說的是河水沒了,不可逆轉。壹個升壹個消,形成壹口氣,這是短句所沒有的(如“黃河墮天,歸東海”)。然後,“妳沒看到高房間明亮的鏡子裏可愛的頭發,雖然早上是絲綢般的黑色,到了晚上變成了雪”就像壹個動蕩的浪潮。如果說前兩句是對空間範疇的誇大,這兩句就是對時間範疇的誇大。感嘆人生苦短,而不是直言傷害老板,而是說壹句“高閣明鏡鎖多可愛”,壹個抓頭看影喊救命的手勢,就像畫畫壹樣。把人生從青春到衰老的全過程描述為“早”“晚”事件,說本來短的更短,相對於前面兩句說本來強的更強,是壹種逆向誇張。所以第壹組排比長句既是隱喻性的——河水壹去不復返,表示生命易逝,也有對比作用——而黃河的偉大永恒則表現了生命的渺小和脆弱。這個開頭可以說是極度悲傷,但並不細膩。可以說是具有驚心動魄藝術力量的巨人式悲涼,也是因為長句開頭的氣勢感所致。這種開篇手法是作者經常使用的。他就像,“如果妳拋棄我,妳明天就不能留下來;今天更傷了我的心”(《宣城謝朓樓送別校書》),沈德潛說:“此體太白自心”,可見頗有創見。這首詩是對“不見妳”的呼喚(壹般樂府詩只是在文章的開頭或結尾偶爾使用),大大增強了詩的感情色彩。詩歌有所謂的大開大合,可謂大開大合。

“天地之夫,萬物之逆程;時光荏苒,百代飛逝”(《桃李園春宴序》)。雖然悲傷是不可避免的,但悲觀並不接近李白的本性。在他看來,只要“人生得意”,就沒有遺憾,就應該縱情歡樂。五六句是反轉,從“悲”到“喜”。從那以後,直到“杯子永不停”,詩歌逐漸變得狂放。“到了天命,閑時不愁,有酒爬樓梯”(《梁園之歌》),無酒不能吃喝玩樂,就是這個題目。但杯子裏的東西並不直接寫在句子裏,而是用“金瓶”“月亮”的形象語言來表達,並不是特別生動,使飲酒富有詩意;不直接寫,就喝酒狂歡。不要直接寫,要用“不要使”和“空”的雙重否定式,更有重點。“哦,讓壹個有精神的人去他喜歡的地方冒險吧”,這似乎是提倡及時行樂的想法,但這只是壹種現象。詩人有過“驕傲”嗎?“鳳凰初發紫泥,皇帝稱之為禦宴”(《玉壺吟》)——似是得意;然而,這只是壹種錯覺,“豐欲歸路,無魚可吃,周不思禮尚往來”——這似乎不是驕傲,而是失望和憤慨。但是妳抑郁了嗎?不會。因此,詩人以樂觀和競爭的口吻肯定了自己的生活和自己:“既然上天給了人才,就讓它被利用吧!”,這是壹句讓人拍手稱快的話。“有用”“必要”,多麽自信!就像是人類價值觀的宣言,這個人——“我”——必須大寫。在這裏,從看似消極的現象中,隱藏著壹種深藏不露、渴望用世的積極本質內容。"總有壹天我會乘風破浪",為什麽不為這樣的未來喝酒唱歌呢!花錢不算什麽——“旋壹千銀子,全回來!!"這又是壹句高度自信的驚人之語,能帶動金錢而不是被金錢所造,著實讓所有普通人大吃壹驚。詩如其人,以為詩人“不到壹年遊未央,散三十余萬”(《培昌商安史》)是何等豪邁。所以,那種深深嵌入骨子裏的豪情,絕不是裝腔作勢。作者用這種風格描述壹場盛大的宴會,絕不是“妳要壹個菜還是兩個菜?“要不要壹壺酒,兩壺?”而是從頭到尾“烹羊宰牛”,不喝到“三百杯”絕不罷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