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rip”就是“twig”,形容又長又細的東西。
原用法為“法”和“條”。
竹簡是條狀的。用竹簡寫時,壹段約壹個。“續條”、“本條”、“三條”、“三千節”就是這麽來的。
當然,條也可以用來形容繩、路、魚、蜈蚣等細長的東西,後來也用在狗、牛、馬等長脊動物身上。用在人身上,是宋元之間。當然,人也是有條紋的,但很可能壹個英雄用“條紋”並不是因為他長。
人當然是長條形的,但是為什麽只追隨男人,而不追隨女孩子,老人,小孩,學者,和尚呢?
個人推測原因是“人”是類似於狗、馬、獸的昵稱。
南宋陸遊《舊學寺筆記》:“今人謂賤夫為男,蓋始於五代之亂。”
陸遊說的是真的嗎?
我們來看北齊的書,書上說:“漢風中權,尤忌人。各朝臣商議,怒而罵之,曰:‘狗大不可忍,必誅之!’"
南北朝時期,狗人、賊人、漢兒都是這樣的詞:形容漢人是卑微、悲慘的動物。這就類似唐朝,嶺南人被稱為“遼子”,嶺南子弟被抓去當太監。高力士就是這麽來的。
當時,韓的地位是卑微的。何世凱被萬惡的郎王高燕殺死,他是秦始皇的弟弟。胡魯光曰:“天子殺壹漢何苦?”天子的弟弟殺了壹個韓(婊子)。有什麽大不了的?可見,從南北朝到陸遊所在的南宋,“男人”並不是壹個好詞,而是用來形容“賤夫”的。這和“蠻子”和“蠻子”從古至今都不是好詞是壹個道理。
人們稱妓女為“雞”,通常會說“那個人找到了壹只雞”、“我剛看到壹只雞”,而不是“名字”和“銜”。
同樣,在“漢”等同於“狗賊”的時代,人們用什麽量詞來修飾他呢?
“給妳殺了這個偷狗賊!”
“壹個狗男擋路了!”到了元明時期,大部分男人已經沒有了做人的意義,人們往往在“漢”前面加壹個“好”字,說是“英雄”。
但量詞被繼承了,還在“文章”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