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漢語中“老師”有兩個詞類,壹個是名詞;壹個是動詞。其中包括:
第壹,“老師”當名詞用。
(1)本義相同,比如《說文》為師,2500人為師;再比如《假泰誓書》:王乃的狗巡六。
②泛指軍隊。比如《左傳》和《莊公十年》:十年春,齊師敗王。
(3)軍事顧問。比如《論語》進階:大國之間取千倍之國,因師而饑。
(4)人民,門徒。比如《詩·雅·漢儀》:蒲碧漢成,嚴師完成。
(5)古代行政區劃。比如《尚書大傳》:八家為鄰,三鄰為友,三友為內,五裏為城,十城為都,十城為師,十州有二師。
(6)老師。比如唐漢瑜的《論教師》:古之學者必有師。老師,如此傳道授業解惑。
(7)首都,首都。比如後漢的張衡傳:由於入京守國子監,學了五經六藝。
(8)擅長某項技術或在某壹領域有特殊技能的人。比如:石的《的故事:漁父水師,雖知其事,不能言。
(9)音樂家;音樂官員。例如,關於鹽和鐵:師曠鼓。
(12)學習的例子。比如後漢的歷史,張衡傳,就是未來的老師。
第二,“老師”做動詞的時候。
(1)模仿;學習比如唐漢瑜的《師說》:在我出生之前,我對道的認識也是固定在我身上的,所以我從中學習。
(2)派兵攻克,行軍。比如《李周·地方官·諸侯》:國為民,必是學田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