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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級歷史課本中《辛醜條約》的內容

19年底,帝國主義列強為爭奪和瓜分中國,造成了中國前所未有的民族危機。這種危機感促成了人們的覺醒,救國成為當時最迫切的要求。1898年資產階級改良派的改良運動失敗,1900年爆發了以農民為主體的轟轟烈烈的反帝愛國義和團運動。義和團運動從山東開始,迅速蔓延到直隸、天津和北京,引起帝國主義列強的恐慌。他們決定親自出兵鎮壓義和團運動。英、美、日、俄、法、德、意、奧八國組織聯軍侵華,八月入侵北京。慈禧太後帶著光緒皇帝及其親信逃離xi。清朝被迫與帝國主義媾和。《辛醜條約》第12條及附件19,主要包括:

1.賠償。中國分39年還清白銀4.5億兩,年息4%,本息9.8億兩,由關稅、關稅、鹽稅擔保。

2.劃定使館區。北京東交民巷被劃為使館區,成為“國中之國”。當地不允許中國人居住,國家可以派兵駐紮。

3.拆除部隊中的炮臺和駐地。拆除大沽和所有阻礙北京出海通道的炮臺。帝國主義列強可以在山海關到北京的鐵路沿線12個地方駐軍。

4.脅迫清政府承諾鎮壓反帝鬥爭。在中國的人永遠被禁止成立或加入任何“與他國為敵”的組織,違者將被處死。省級官員必須確保外國人的安全,否則他們將被解雇,永遠不會被聘用。反帝鬥爭發生的地方,文武考試暫停五年。

5.向德國和日本“道歉”。清政府派王公大臣前往德國和日本表示“遺憾”,並在德國公使克裏安德遇害處立牌坊。

6.懲罰參與義和團運動的官員。從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有100多名官員被監禁、流放和處決。

7.建立外交部。丞相府改為外交部,在六部之首,成為清政府與列強談判的專門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