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在中國最早出現在《魏徵三國誌·華佗傳》:“人體欲勞動,而不可偏激。”它指的是體育活動。
《現代漢語詞典》將其解釋為:人類創造物質或精神財富的活動;指體力勞動或“做體力勞動”。
馬克思指出,“勞動首先是人與自然之間的過程,是人以自己的活動中介、調節和控制人與自然之間的物質變換的過程。他把勞動分為:體力勞動和腦力勞動;簡單勞動和復雜勞動;物質生產勞動和精神生產勞動;生產勞動和服務勞動。事實上,勞動的內涵隨著社會的發展而變化。在農業社會,主要指體力勞動,腦力勞動和體力勞動分工不明顯。在工業社會,勞動主要是指加工制造勞動,手和腦的社會分工越來越明顯。在後工業社會或信息社會,管理勞動、科技勞動等腦力勞動越來越重要,而體力勞動成為市場的底層勞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