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成語大全網 - 漢語詞典 - 小學語文新課程標準中的識字評價2011

小學語文新課程標準中的識字評價2011

2011版小學語文新課程標準明確指出:

讀寫能力評估

漢語拼音學習的評價重點考察學生的認讀和拼寫能力,以及借助漢語拼音認讀漢字、說普通話和糾正地方音的情況。

識字評價要考察學生識別字體、正確發音、掌握漢字基本含義、在特定語言環境中使用漢字的能力,以及借助詞典等工具書查詞的能力。第壹、二期要更加註重學生主動識字的興趣,第三、四期要註重考查學生的自主識字能力。

寫作的評價要考察學生對要求“寫”的詞的掌握程度,註意書寫的正確、無誤、工整,在此基礎上逐步要求書寫流暢。第壹期要關註學生書寫基本筆畫、基本結構、基本字,第二、三期也要關註學生用毛筆書寫,第四期也要關註學生用基本行書書寫、臨摹書法名家作品。義務教育各階段的寫作評價要關註學生的寫作姿勢和習慣,引導學生提高寫作質量。第三期要求學生寫2500字。對學生寫作學習的評價應以本標準附錄5《義務教育語文課程常用詞壹覽表》為依據單詞表壹”為基礎。

評價要有利於激發學生的讀寫興趣,幫助學生養成寫規範字的習慣,減少錯別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