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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語詞典

長期以來,人們壹直強調“和而不同”的“屈”不應被誤認為是“屈”。大多數使用中文的人就是不聽,也就是說,他們不買。《為完美而妥協》還在用,而且使用頻率高得驚人——是壹部深受《為完美而妥協》影響的《屈》,有120000多篇《妥協》(見每日新聞,2005.5.19。)-他們內心有什麽感受,更別說7比65,438+02,7的比例了。我想,中國的語言學家是不是也應該反思壹下字典的註釋:“折中求善”的註釋安全嗎?“委屈求全”是否應該有其合法的地位,使其作為壹個標準詞,步入辭書的殿堂?

“為了完美而妥協”,《現代漢語詞典》的註釋是:“為了保存而勉強遷就;為了大局暫時隱忍。”上海教育出版社1978年修訂的《中國成語詞典》的註釋是:“讓自己受委屈。忍痛遷就,把事情辦好。”——這是壹個具有代表性和權威性的註解。在他的筆記中,用“勉強遷就”、“暫時隱忍”、“讓自己受委屈”來解釋“賠罪”,其余的用來解釋“求全”,這樣理解大概不會錯。

《史記》中的藺相如,面對廉頗宣稱“我視對方為朋友,必自取其辱”,“歷朝歷代,常自謂自己有病,不願與廉頗爭利”,“若見廉頗,引車避躲”,這就是藺相如的“妥協求完美”。用《現代漢語詞典》和《漢語成語詞典》的註釋來解釋這種“為達完美而妥協”似乎沒有問題:似乎可以用“為了大局而暫時隱忍”,或者用“寧願自己妥協,也不願竭力遷就,以保趙之太平”來解釋;藺相如“每朝常稱自己有病,不願與廉頗爭”“若出見廉頗”,故“引車避藏”,拋開客觀背景與主觀動機目的。單從行為表象來看,藺相如確實“委屈了自己”;藺相如作為壹個國家,為了履行援助的責任,確實在極力遷就廉頗,看似有理有據。

不過,要解釋《水滸傳》中林沖之“委曲求全”似乎有點麻煩:《中國成語詞典》上說:“委曲求全:讓自己委屈”,既幹脆又利落——林沖是在委屈求全;在兩部詞典的註釋中,用來解釋“妥協”的“勉強遷就”壹詞,在這裏只能解釋為:不願意、不願遷就、不得不遷就,這與藺相如《為完美而妥協》中解釋“妥協”壹詞有很大不同,即寧可自己妥協,也要努力遷就。客觀事實是不可避免的,也是不容忽視的。藺相如對廉頗“委屈”的遷就,與林沖對高太尉對高衙內“委屈”的遷就是完全不同的:藺相如自己大概也不會認為自己受了委屈,或者會認為自己哪怕受了壹點委屈,也是心甘情願,理所應當,值得的!另壹方面,林沖確實受了很大的委屈。雖然他“忍住了”,但他的怨恨之“火”不會熄滅。壹種是自願的,耐心的,深情的,壹種是無奈的,隱忍的,憤怒的。乍壹看,林沖的“遷就”是“順從、屈從”的意思,而藺相如的“遷就”只能是“順從、服從”的意思——這不僅是個分寸問題,更是個“性”的問題,至於“勉強遷就”中的“勉強”,我們就得做上面的修改,否則就說不通了。就固定短語而言,固定短語中“不情願”和“遷就”的內涵是不固定的。怎麽說呢?——是不是反正能說得過去,而且好像沒有預防,就不行了?

但是,請看下面的例子:

新華社2002年6月14日以壹句“妥協還是無能?以“交警向違章者下跪引發爭議”為題的報道(見中國網):

“2002年5月24日,中午1時,包頭市東河區巴彥塔拉街加油站轉盤處,新奧堡街、巴彥路兩條主幹道擁堵,車輛、人員排出五六百米‘長龍’,道路癱瘓。此時,東河區交警大隊的交警文永勝中午下班後路過此地,職業習慣傾向於讓他靠近最擁擠的地方。他壹邊打手勢讓被堵車輛繞行,壹邊勸阻(勸阻應改為‘勸’或‘勸’,作者)群眾離開路口,同時緊急聯系中隊請求增派警力疏導。文永勝壹個人在人群中,無法緩解擁堵的交通。面對著越來越長的被堵車輛和越來越多的圍觀者,突然,撲通壹聲,文永勝跪在了人群中!他說,‘別再堵路了,妳在這裏站半個小時,這裏的交通至少要堵兩個半小時……’人群中不時傳來謾罵聲,還有人扔飲料瓶...文永勝沒有躲閃,跪在那裏10分鐘。這時,壹個上了年紀的人向人群喊道:‘那人膝下有黃金。他是壹名警察。我們不要再為難這位同誌了!然後人群開始騷動,道路逐漸被騰出,擁堵的車輛開始慢慢移動。"

爭議的焦點是“跪下”。對於交警向違章者下跪的行為,討論者眾說紛紜,拋開“下跪”是“妥協完美”,似乎沒有爭議;關於“妥協還是無能?”這句話,妳必須在“妥協完美”和“無能”之間做出選擇。提議者的意思是“下跪就是妥協和完美”,這壹點也很明顯。如果用《現代漢語詞典》和《漢語成語詞典》中的註釋來解釋,也就是用“勉強遷就”或“暫時隱忍”來解釋這個“上緊”中的“上緊”,無論如何也說不通:交警文永勝對圍觀群眾“下跪”是“勸圍觀群眾離開”勸導的延續和發展,勸導失敗。他絕不會“勉強遷就”或“暫時容忍”圍觀者不離開。他“下跪”的目的是讓圍觀的人離開,暫時沒有遷就或容忍的意思!雖然他跪下了,也確實“委屈了自己”,也確實“顧全了大局”,也確實“把事情做好了”,但他並沒有向圍觀者屈服,他決心不放棄,這畢竟是不可否認的。誠然,跪求不再是壹般的“乞討”,必然意味著乞求和懇求(那才是討論的重點)。盡管如此,下跪絕不是向圍觀者的圍觀投降或屈服,而是壹種非常規的“攻擊”,可謂“肆無忌憚”,應該無可否認。——《詞典註釋》中的“勉強遷就”或“暫時容忍”,遇到交警文永勝的“妥協”是不是有點尷尬?

妳用的例子太多了嗎?將“為完美而妥協”中的“妥協”解釋為“勉強遷就”或“暫時隱忍”是否合理?

如果我們理解藺相如的“妥協”,林崇智的“妥協”,交警文永勝的“妥協”,可能嗎?

作為趙國的宰相,藺相如面對對趙國的生死存亡起著重要作用的連將軍的狠話,他要的是“和”,是趙國的和平。“叫病”和“避藏”是他“求全”的具體行為,其行為表現為“忍”或“遷就”,表現為壹波三折、真誠。——正因為藺相如的“清盤”行為委婉而真誠,廉頗才會真誠地道歉,才會和他交朋友,才會最終實現他“圓滿”的願望。也正因為如此,藺相如被千古傳頌,說他是“先天下之急,後天下之恨”的高尚品格,是宰相肚裏能撐船的曠達大英雄;同時,廉頗還被譽為壹個正直細致、能知錯就改、敢於改正的英雄。——這是藺相如的“妥協”。

《水滸傳》中,林沖面對高太尉和高衙內的侮辱、欺淩和各種傷害,從被發配滄州那壹刻起就在尋求“完整”,即尋求最起碼的生存權。——小說從《誤入白虎堂》到《雪山神廟》,故事與林沖之《生死場》息息相關;被發配滄州時,林沖堅持要和妻子離婚。原因是“小人被這突如其來的不幸送到滄州,生死未蔔”——當時林沖已經意識到自己的生命安全——說明林沖是壹個非常精明的人;之後,林沖思考如何保命,選擇當務之急面前的對策,似乎是自然而然的事情。林沖“求全”的行為特征是:壹、“忍”“狠”,上山殺人。林沖,壹忍再忍,已無望求全。最後,他由隱忍變為殘忍,拋棄“逆來順受”,采取“上山殺人”的方式,終於活了下來。——《逆來順受》和《上山殺人》是林沖性格的兩面:能忍,敢狠;“忍”與“殘忍”是林沖性格的統壹,都是為了生存。這是絕對不可否認的,誰也無法否認。林沖在壹個雪夜,手牽陸謙上山到山神廟,是他從“忍”到“逆來順受”再到“上山殺人”的整個艱難曲折的求全過程中的關鍵壹步。這是壹個不可小覷的重要舉措:沒有“上山殺人”,林沖就是壹個失敗者,任人擺布。——這是林沖的“妥協”。

交警溫永生,面對“道路癱瘓”的狀態,他要的只是交通安全,也就是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這應該是毋庸置疑的。下班了,本該回家休息,交警文永勝能主動留下來,是他對“完美”的果斷舉措;然後他壹邊示意被堵車輛繞行,壹邊勸說群眾離開路口,同時緊急聯系中隊請求增派警力疏導。這是他“求全”的壹系列具體行動;後來,面對越來越多的堵車和越來越多的圍觀者,他“跪下”了,這是他在緊急情況下采取的另壹種不可預知的“求全”行為。他的壹系列舉動,包括人民交警執勤時采取的常規措施,以及“下跪”的非常規措施,都是隨客觀情況而變化的“妥協”措施,都是為了“完美”,為了交通安全,為了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我們千萬不要說交警文永勝的“下跪”是“完美”而放棄休息,主動留下來指揮車輛繞行。——正是這壹系列“盡善盡美”的行為措施,正是這壹系列針對交通安全的行為措施,體現了壹個為交通安全而奮鬥的普通交警的職業素養;說明文永勝這個交警,也是壹個為了交通安全,為了人民群眾的利益和安全,有韌性的人。——這是交警文永勝的“妥協”。

藺相如、林沖和文永勝的“妥協”有以下相似之處:

他們所尋求的“整體”都是對的、正確的,這是理智和理性所認可的;他們尋求的“整體”是他們妥協和完善的唯壹目的,也是他們不可動搖的唯壹目的。因為有了修飾語“妥協”,“求完美”的“求”是獨特的:不再是壹般意義上的追求或努力,而是不顧壹切地“求”。這種“求”有壹種執著的精神,有壹種不求則已,不求則已的韌勁,令人反感:林沖忍耐,失敗。如果妳還是堅持原來的自己,固執地堅持,藺相如是絕對不會放手的——因為藺相如的“盡善盡美”的宗旨,也就是趙誌寧,是絕對不會輕易放棄的。更何況,只要堅持不懈,鍥而不舍,措施得當,應該能得到自己想要的。雖然可能不是指日可待,但絕對不是妄想,也不是奢望。

所以,我敢相信,藺相如的“妥協”絕不是“讓自己受委屈”,也不是“勉強遷就”或“暫時隱忍”就能解釋的。

其實,藺相如對廉頗的“惡言”是絕對不會妥協和容忍的,這和交警文永勝沒有離開是壹樣的,對圍觀群眾是絕對不會妥協和容忍的,因為圍觀群眾沒有離開,已經直接影響了交通安全。廉頗的“惡言”如果不加以制止,將直接威懾趙的和平。交警溫永生沒有離開人群,勸說他們不要下跪。他動之以情,曉之以理,懇求群眾自行離開。他決心離開人群。藺相如的“認錯”“避隱”也是感性的,感性的,理性的,廉頗應該自省,既然啟蒙就應該認錯。藺相如也決心遏制,以避免廉頗“惡語相向”的後果。這應該是毋庸置疑的。

早先我在理解藺相如的“為完美而妥協”時,用了“遷就”和“隱忍”這樣的詞。但我說的“遷就”或“隱忍”,並不是指藺相如對廉頗的“惡語”,“感動”是“釋懷”,“隱忍”是“釋懷”。我說的“遷就”和“隱忍”,是指遷就和隱忍廉頗,他宣稱“相見恨晚”,也就是俗話說的:這件事我絕不放過,就妳而言,我壹定要放過妳。這樣的遷就或隱忍,是對對方錯誤的理解或體諒,是“解決”和“原諒”,是“身體”和“原諒”。被遷就或容忍的是這個人,而不是他的錯誤言行。就廉頗而言,他是“趙之良將軍”,“攻城野戰立下汗馬功勞”,“有聞諸侯之勇”,是趙國之存亡安危的決定性人物;用藺相如自己的話來說,“不敢再向趙派兵,只有我們兩個人在這裏”。藺相如深知,趙和平的關鍵是“和而不同”,廉頗是不可或缺的“大將”。藺相如的“裝病”和“避躲”,意在避免對抗和“兩虎相爭”。他以自己的委屈為代價,用“裝病”和“避躲”的行為來遏制廉頗的“惡言”,以“講和”,實現趙的安寧。-太無禮了。如果妳只看到藺相如因此“委屈了自己”,妳看到的只是行為的表象,而沒有看到其本質;藺相如為了得到自己想要的東西而“委屈自己”,這是他心甘情願付出的代價——其實付出必要的代價也是手段或途徑之壹。我也敢想象,如果“叫病”“躲”都沒用,如果廉頗罵家裏人,藺相如也不會翻臉,還是會以退為進,心軟。所以說藺相如對廉頗的“忍”,是壹時的忍,還是勉強的遷就,還是委屈的忍和遷就,都是站不住腳的。

同樣的,交警文永順跪下,也是真心誠意。文永順是人民交警,圍觀的是人民群眾(雖然還沒意識到圍觀的危害,但還是人民群眾)。文永勝縱容或者容忍的是人民,而不是旁觀者的圍觀。在如此絕望的情況下,誰還能有其他高明的想法,請告訴我?我認為,文永勝能夠不顧自己的尊嚴,以委屈自己為代價下跪,以謀求交通安全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是難能可貴的。在記者面前頗為靦腆的溫永生平靜地回憶說:‘我當時很著急,因為我在東河區巴彥塔拉街和Xi‘腦包’路口堵了半個小時,還要兩個半小時才能接其他路。我急得馬上跪了下來。其實我也沒多想。幾百個人站在我面前,大部分都是老人,跪在人民面前,哪怕是對著我的父母,這都不算什麽。‘我是警察,只要對社會對人民有益,我無怨無悔!’”,這發自內心的簡單話語,不能不讓人感動。我想,如果妳現在去問文永勝,他壹定會說:我值得下跪!

交警文永順和趙翔藺相如都把“完美”放在第壹位,“完美”是他們不可動搖的宗旨。

而林崇智的隱忍則不同:他在避開對手的鋒芒——如果為了生存而不得不付出“隱忍”的代價,他就不真誠。高太尉等人可以設下圈套刺殺林沖的白虎堂。從盡善盡美的目的出發,精明謹慎的林沖不會知道,如果輕舉妄動,硬碰,就等於自取滅亡。金聖嘆說林沖的“忍耐力、堅定性、徹底性令人恐懼”,頗有見地。“抓牢”就是要“抓牢”“抓牢”,才能“做透”。我想林沖就是這麽幹的:林沖“買了壹把解腕尖刀,隨身帶著,到前街後巷的壹塊地裏去找”,“找了三五天,不見有耗,林沖就變得遲鈍了”。如果劉真的是被林沖發現了,要“教他只有血肉如泥”也不是不可能,但如果真是這樣,他就不是精明謹慎的林沖而是別人了。在山神廟,他親自聽到了劉和其他三個人之間的對話。從高衙內企圖奪妻開始,他就明確說高太尉是“特使”,“燒草料田”,必須殺。——脈絡清晰,波折盡在眼前。林沖這時候殺人。他只是“抓得緊”,所以可以“做得徹底。”我們在看林沖的時候,壹定不要忽視林沖的隱忍和殘忍都是為了完美,“逆來順受”和“上山殺人”是壹個有機的整體。他隱忍而不屈服,隱忍是暫時的。不然他怎麽會殺人呢?

社會實踐告訴我們,妥協求全的目的不可動搖,求全的決心不可或缺,求全的方略不可小覷。沒有以“妥協”為特征的具體行為或措施,往往不可能或很難達到“求全”的目的。因此,追求完美的方法或做法不得不引起註意。《辭源》對“遷就”的註解是:“舍此取彼,折中求和”。我理解這個“妥協”的“妥協”是“舍此取彼”;“舍此取彼”即“曲折委婉”;這種“二選壹”或“迂回委婉”的選擇,必須是“真誠”的,就像藺相如對廉頗、溫永順對旁觀者那樣,才能得到我們想要的“全部”。

社會實踐也告訴我們,有時我們不得不用遷就或寬容的手段或方法來付出必要的代價。但是,絕不能壹味遷就或容忍;該出手時就出手,該包容或遷就時就得遷就或包容;有時候,遷就或包容是願意的,也是真誠的。有時候,遷就或者包容是被迫無所作為,或者是以退為進,伺機而動的策略。“伸出手”和“忍”往往是齊頭並進的,也就是所謂的“胡蘿蔔加大棒”。林崇智的隱忍和他的殘忍,文永勝的下跪和他之前的勸說,都是團結,都是為了完美。所以林沖和交警文永勝的“繞來繞去”中的“繞來繞去”也是指他們的完善過程是:繞來繞去,費了很大的勁。——他們對“求全”的執著,不達目的誓不罷休的韌勁,對“求全”的進取,都體現在這個曲折曲折的求全過程中,他們的人格魅力也在這個曲折曲折的求全過程中展現出來。

總結起來,“安於完美”就是安於完美,也就是通過安於修行或手段來安於完美。“完美”是“妥協完美”的目的,是“妥協完美”的眼睛;“求”是立誌求,是眼中的“眼”;“妥協”是完美的行為特征:它是委婉的,曲折的或者兩者兼而有之。——這是藺相如、林沖、溫永生的“妥協”。

風和日麗,月圓人圓,世間萬物盡善盡美。要“求完美”,就得努力,奮鬥,奮鬥,不怕道路的曲折;有時候,我們不得不“妥協”自己,調整和選擇自己的決策和策略,改變、選擇和采取優越的行動,這也包括做出壹些必要的讓步或犧牲,付出必要的代價。從家庭和睦,鄰裏和睦,到是非安排,再到集團與國家之間的溝通,政治、經濟、軍事的戰略規劃,是相互競爭,還是調解談判,是據理力爭,是妥協,是流血犧牲,還是媾和。中國對使館被炸和“撞機”事件的處理是“妥協”。對於朝核問題,六方會談,中國不遺余力的斡旋,也是妥協,國際貿易摩擦,臺海問題,等等。我覺得這大概是壹個常識問題。我們應該在此基礎上理解和把握“為完美而妥協”。不能稍有疏忽或偏離“盡善盡美”的目的,也不能過於執著於盡善盡美的手段或措施,而應隨客觀變化而適時變化。——但是,妳在我們的字典裏找不到這樣的“妥協”,它在字典的相關註釋裏丟失了。

“為了完美而妥協”和“為了完美而妥協”完全不同:

1.”真心實意地盡力追求蔣碧薇,也贏得了蔣對他相應的愛。徐江離婚後,他們住在壹起,但江從未以張夫人的名義做過任何事,他們也從未結婚,因為張在巴黎有壹個法國妻子。蔣碧薇就這樣生活著,從不抱怨,默默度過了三十年的寒暑,直到張道藩去世的前壹年。”(畫壹張網?蔣碧薇和廖·)。

2.“涉及到臺灣省事務,日本當局都是低人壹等,以怨求全”(海峽軍網?今天的新聞是“迎原住民祖靈”失敗,臺灣省當局未能從日本人的怨氣中尋求完美。

3.“臺灣省已經成為美國圍堵中國大陸的重要壹環,為了不得罪華府,臺灣省經常被冤枉;在此奉勸親日先生們,不要幻想日本會因為對“正常國家”的渴望而與臺灣省同病相憐(唐茶館?唐成網2005.5.31。馮瑞傑:《莫城,日本對抗中國的馬前卒:中日關系低潮中的臺灣省》)。

例1,蔣碧薇,是著名畫家徐悲鴻的第二任妻子,張道藩是國民黨政府立法院院長。文中“以怨求善”就是以怨求善。蔣碧薇拒絕“結婚”,不讓以張夫人的名義參加社交活動,與藺相如的堅決不妥協、廉頗的“惡語相向”、文永勝的堅決不妥協、不屈圍觀,是完全不同的。蔣碧薇沒有為辦理“結婚手續”,也不允許她以張夫人的名義參加社交活動。這些行為就是“降”“降”“降”,類似林沖迫害高太尉高衙內,“降”“降”,最後“殺人上山”。通過委屈求全,被“委屈”修飾的“求全”被淡化了;“求”不再具有攻擊性;“全部”僅限於保存或完善這種被動局面,甚至帶有“湊合”“湊合”的味道,顯然是“局部”的。如果我們放棄“圓滿”,原句說:“蔣碧薇活得那麽委屈,從不抱怨”,那也無所謂。蔣碧薇為了“保全”與張道藩的“同居”關系,甘願承受委屈。這樣的不公只能讓人產生同情或厭惡,卻得不到理智和理性的認可。這種“怨天尤人”的追求,往往很難得到全部,或者說很難得到所謂的完美,它所承擔的代價也必然是很沈重的,這就更說得通,說不通了。例2是壹篇新聞報道,例3是新加坡國立大學學者馮瑞傑先生寫的壹篇短文。其“以怨求善”也是以怨求善,和蔣碧薇的“以怨求善”是壹樣的。意味著臺灣省當局願意承受本不該承受的委屈,是在“低頭”與“服”,是在“低頭”與“順從”,是在“求全”。

從這個角度來說,“為了完美而妥協”和“為了完美而妥協”是兩個完全不同的詞,不能混淆,也不能互相替代。但是,我們的辭書必須徹底規範“為完美而妥協”,摒棄以“為完美而妥協”為目的的內涵,代之以“為完美而妥協”。

郭沫若先生在1930年代初的《戰國策》中寫過壹句詩,“追求完美的奮鬥絕不是真正的生活”。老郭的《為完美而奮鬥》和蔣碧薇的《為完美而奮鬥》沒有區別,蔣碧薇也在為完美而奮鬥。老郭的“為完美而妥協”是完全可能的,應該被“為完美而妥協”所取代。這說明“安於完美”就是含著委屈安於完美。歷史悠久,根深蒂固,源遠流長——不是白委屈。

在我看來,問題的癥結在於對“清盤”的理解,還在於藺相如的“承認病情”和“避重就輕”,交警溫永生的“下跪”,林崇智的“忍”或“辭職”。我們只看到了它的表象卻沒有完全理解它的本質,所以忽略了“上發條”。藺相如的“呼病”“躲”,曾被他的客人說:“妳怕躲,妳怕極了”。這些目光短淺的男男女女,看不到藺相如“裝病”和“躲躲藏藏”的本質。他們看不出這是壹種曲折委婉的應對廉頗“惡語相向”的策略。這是藺相如高人壹等的理性決定。仍然值得壹說的是,兩千多年後的今天,人們還在說藺相如很委屈,感情上很委屈,這有些說不過去。

按照嚴復“物競天擇,適者生存”的觀念,人都是在與人的交往中求生存、求發展的。為自己、群體或民族謀求生存和發展的具體行為都有自己的主觀動機和目的,有自己主觀動機和目的的人的行為都是與客觀環境中的人相互作用和制約的。所以,判斷壹個人的具體行為,如果離開或者不清楚他行為的具體客觀背景,不清楚他自己的動機和目的,恐怕就會經常出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