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其設立經法定機關批準;
(2)組織法已經確定了責任和權力;
(三)有法定的行政編制,並按編制配備人員;
(四)有獨立的管理經費;
(五)有辦公場所和必要的辦公條件;
(6)公開宣布成立。
行政機關取得行政執法權必須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具體規定。
國家行政機關:國務院及其下屬各部、委員會和辦公室;駐外使館、機構、領事館和其他辦事處;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所屬部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委員會、街道辦事處、街道辦事處、駐外辦事處等派出機構;其他國家行政機關,如海關、商檢局、勞改局(處)、公安消防隊、看守所、監獄、基層稅務所、金融駐地、市場管理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