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古希臘語言學
書面語言的研究可以追溯到2000多年前的古希臘。當時的語言研究是在哲學研究的範圍內進行的,屬於哲學的壹個分支。大約在公元前五世紀,希臘人有過兩次著名的關於語言的辯論。第壹次爭論是在“自發學派”和“常規學派”之間。爭論的焦點是語言的形式和意義之間的關系。“自發學派”認為,文字的形式反映了事物的本質,也就是說,事物的名稱是由事物本身的性質決定的。根據語言中的擬聲詞,他們得出了語言是自然的結論。“約定論”認為,事物的命名是人們在實踐中相互約定的,與事物的本質無關。語言中的擬聲詞很少,即使沒有也不會影響語言交流。因此,他們認為語言是約定俗成的產物。這場爭論持續了很長時間。雖然沒有得到什麽結果,但是促進了詞源學的研究,對詞的各種關系的分類產生了興趣,可以說是第壹個在哲學的大框架下研究語法的。
值得壹提的是,戰國末期荀況(公元前335-255年)曾在其《鄭明篇》中指出:“名不固,宜立約。如果成立,就是合適的。如果和合同不壹樣,就是不合適。名不固,事關性命,約定俗成才叫真名。”可見,早在春秋戰國時期,中國學者就持類似於“約定俗成”的觀點。
第二場辯論與第壹場辯論密切相關。它是在“變異學派”和“類比學派”之間發展起來的。爭論的焦點是語法結構是否規則。“變異派”認為語言是不規則的,因為它是自然發生的,並以語言中的許多不規則現象作為其論點的基礎。“類比派”認為宇宙中日月的運行和四季的輪換是有規律的,世間萬物都受規律支配,語言也不例外。雖然有不規律的現象,但總體上還是有規律的。因為希臘語既有規則成分,也有不規則成分,辯論的雙方都不能說服誰。然而,雙方都對語法理論的產生做出了巨大的貢獻。“變化學派”的貢獻在於他們確定了主要的語法範疇;“類比學派”的貢獻在於他們確定了屈折的主要形式。
早期希臘學者主要關註詞源、語音學和語法。其中,語法成就最為突出,對傳統語言學的發展影響巨大。哲學家柏拉圖(公元前428-348年)在“自發學派”和“約定學派”的爭論中持中立態度。他認為有些話直接反映了事物的本質;但是單詞很多,無法判斷它們的語音形式和意義之間有什麽聯系。他在分析詞與意義的關系時,將詞分為兩類(大致相當於名詞和動詞),是西方語言學史上第壹個將詞分類的學者。
柏拉圖的學生亞裏士多德(公元前384-322年)是壹個堅定的“傳統理論家”。他認為語言是約定俗成的,有規則可循。他在柏拉圖詞類二分法的基礎上,把既不屬於主語也不屬於謂語的詞進行了分類(大約相當於我們今天所說的連詞)。他還註意到壹些結構特征,如名詞的格變化和動詞的時態變化,並首次給詞下了定義。
後來,斯多葛學派在亞裏士多德三詞類的基礎上進壹步把詞分為冠詞、名詞、動詞和連詞。後來名詞又分為專有名詞和普通名詞。他們還詳細研究了動詞的時態和名詞的格,認為名詞可以分為主格、賓格、與格、所有格和呼格。
在古希臘,亞歷山大學派的特拉克斯(約公元前壹世紀)對傳統語言學做出了巨大貢獻。在他15頁的題為《讀寫技巧》的小冊子中,他將單詞分為八類:名詞、動詞、分詞、冠詞、代詞、介詞、副詞和連詞。這本小冊子對後世影響很大。在近兩千年的歷史長河中,歐洲語法學家在分析其他語言時,仍然將詞分為八類,盡管使用的術語略有不同。
Trax對語法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詞法方面。最早對希臘語句法進行全面描述和分析的是迪斯考魯,他在公元二世紀的亞歷山大寫作。本文從名詞和動詞的關系入手,分析和描述了其他詞類與名詞和動詞的關系。同時,本文還研究了動詞與名詞或代詞在人稱和數上的壹致關系,以及壹類詞代替另壹類詞的替代關系。他的句法分析和描寫為後來區分主語和賓語,區分主語和從屬結構奠定了基礎。
(二)古羅馬語言學
從公元前三世紀到公元前二世紀,希臘的統治地位逐漸被羅馬帝國取代。到公元壹世紀,羅馬帝國的統治相當穩固。在羅馬帝國統治西方文明世界的時代,學習語言的氛圍更加活躍,我們已經了解了古希臘兩次著名的辯論,以及亞歷山大學派和斯多葛學派在語言問題上的觀點和成就。瓦羅(公元前65438年+公元前065438年+公元前06-27年)對“變異學派”和“類比學派”的觀點進行了詳細的描述和闡釋,也對拉丁語語法進行了大量的分析。他把語言研究分為三個部分:詞源學、形態學和句法。他區分派生詞結構和屈折結構,發現拉丁語名詞不僅有希臘語名詞的五種格,還有壹種格,這在西方語言學史上是第壹次。
昆體良(公元35-95年)是壹位關心教育的學者,對語法也有過壹些評論。他認為正確使用語言要符合推理,模仿權威,引經據典。在詞匯的發展過程中,意義比形式重要得多,所以詞匯的選擇要遵循自然邏輯和類比的基本原則,即要符合推理。要判斷當前的用法是否正確,我們應該求助於那些受過教育的權威人士,看看能否得到他們的認可。如果學者們對壹種用法有不同意見,他們應該在古代經典中尋找證據。這些觀點無疑對後來的傳統語言學家產生了很大的影響,特別是在制定語法規則和強加某種用法時,他們總是有意識或無意識地應用這些原則。
在所有的拉丁法學家中,多納圖斯(約公元4世紀)和普裏希安(約公元5世紀)對後世影響很大。Prischi Ann寫的壹套18卷的語法書,可以算是拉丁語法的代表作。在這部巨著中,Prischi Ann運用Trax和Apollo News的理論體系和方法,對拉丁語語法進行了全面的分析和描述。他基本上借用了希臘學者的語法體系,卻因為沒有冠詞而把拉丁文改成了感嘆號,連瓦羅區分的派生詞結構和屈折結構都不被他接受。總的來說,絕大多數拉丁法學家像普裏什蒂安壹樣,註重用希臘語法的模式分析拉丁語法,而對語法理論貢獻不大。他們對語言學的最大貢獻是拉丁語語法的建立。
普裏什蒂安的拉丁語語法雖然沒有什麽獨到的見解,但對傳統語法的傳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在隨後的幾個世紀裏,拉丁語語法壹直在復制這種模式。中世紀其他語言的語法書相繼問世,12世紀中期出現了希伯來語語法、阿拉伯語語法和古愛爾蘭語語法。到16年底和17年初,幾乎所有的歐洲語言都有了自己的語法。但所有這些語法都是基於希臘語法或拉丁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