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佛學和佛學的角度來看,愛情應該屬於有汙點的貪欲,是欲望世界中最基本、最強烈的貪欲。佛陀在四十二章中說:“愛不過是情欲,情欲不過是情欲。”這個色欲指的是性欲。人類的性愛主要是由對方的膚色(整體形象)、外貌、尊嚴(儀態)、聲音、皮膚光滑、人的外貌(異性特征)引起的,稱為“六欲”,觸及六塵的範圍並不優。《論沙裏夫和阿毘達磨》第十九卷說,男女都喜歡欣賞異性的身、形、貌、裝、欲、聲、花環(裝飾品),都想和自己所愛的異性發生性關系以取樂,稱為“七* * *染”。男女性交,接受對方的洗澡衣服和按摩,談笑風生,或多或少都有汙染。在佛經中,夫妻之間的愛情壹般被歸結為貪婪。如《皆舍》卷中有四雲:“染意貪,如愛妻”。對愛情的貪婪,最終是基於我的愛,壹般來說,並沒有超出“我愛他,因為和他在壹起讓我覺得幸福快樂”這個圈子。愛別人的本質和前提是愛自己。彼此相愛,都想得到對方的愛回來,以此來趕走自己的孤獨,發泄自己的愛和性欲。
人的性愛是生物性的,也是社會性的,分為生理、感覺、心靈或精神三個層面。來自於喜歡對方的長相,舉止,性感。對於心靈和精神的需要,來源於或包含著對對方精神美的喜愛、欣賞和仰慕,以及在相互關系和生活中形成的感情。《楞嚴經》第四卷說“同心成愛”——心合壹產生愛,它說:“妳愛我心,我憐妳色,所以是因緣。歷經千劫,常被縛。”
人類的愛是性與愛,靈與肉的結合。作為文化發達的社會生活中的男女之愛和夫妻之愛,它具有復雜的社會文化內容,其性質也相當復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