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壹詞在先秦典籍中大量出現,其中多指“王之子”,強調地位崇高。於是“君子”壹詞被賦予了道德意義,從此“君子”壹詞獲得了德性。《周易·幹》:“九三,君子終日勞作,若晚勤,無咎。”《詩經·周南·官羅》:“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尚書·虞書大禹謨》:“君子在野,小人在位。”
儒家思想中確實包含壹些束縛人性的因素,主要表現在“禮”的層面。儀式是壹種外在規範。禮作為壹種外在規範,對人有約束作用,但這種約束作用是非常必要的。孔子對禮持肯定的態度。
孔子思想的出發點是“復禮”,即恢復周朝建立的壹系列禮儀法規。還有其他建立禮法的方式,比如嚴刑峻法,這是法家的立場和基本主張。在韓非看來,使人做錯事的具體方法是嚴明的法紀和殘酷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