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古人稱子女為“Xi”,稱兒女為“Xi富”。後來又寫成“媳婦”,僅指“兒子的老婆”。中國各地區都保留古義,“媳婦”的意思就是兒子的老婆。如今在國家語委的《現代漢語詞典》和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中,都是指兒子的妻子,也叫媳婦。如婆媳,也用於稱呼弟弟等晚輩的妻子:哥哥的媳婦,侄子的媳婦,孫子的媳婦。
3.在壹些地區所說的方言中,妻子指的是自己的妻子,但比較特殊的是,在當地,妻子也被稱為兒子的妻子,而不是像中國大多數地方那樣的兒媳婦。和普通話壹樣,女婿是指女兒的丈夫,在某些方言中,女婿是指丈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