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買賣合同是壹份重要的合同。因為法律規定,轉讓房地產應當簽訂書面轉讓合同。所以房屋買賣合同必須以書面形式訂立,所以是必備合同。所謂必備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的合同。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596條
買賣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名稱、數量、質量、價格、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和方式、包裝方式、檢驗標準和方法、結算方式、合同使用的語言及其效力等條款。
二、合同主要有哪些類型?
基本合同的類型可分為以下四類:
1,書面;
2.登記,包括抵押合同、專利申請權、專利轉讓合同等。;
3.審批,包括中外合作經營合同;
4.公證。
3.強制性合同成立的條件是什麽?
強制性合同成立的條件如下:
1.雙方已就合同內容達成壹致。雙方通過要約和承諾的方式就合同內容達成協議,是合同的必備要件和基礎。
2.合同的壹方已經履行了他的主要義務。合同的主要義務已經履行,表明當事人承認合同的存在;
3.合同的另壹方接受了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