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幾天,有媒體爭相傳播壹個調查結果:“中國離婚率已超過日韓,與新加坡持平。”。此前,壹些報紙和網站不斷獲得“去年廣東近65438+萬人離婚”、“上海離婚增加20倍”、“中國離婚率每年將增加200萬對夫婦”等新聞。
這些新聞引起了世界對中國離婚率的深切關註,壹些人甚至將第壹代獨生子女對婚姻的“不小心分離”歸咎於他們不成熟的思想。為此,許指出:按照聯合國《人口學年鑒》標準化的粗離婚率國際標準,即離婚總數與年平均人口數之比,中國的粗離婚率剛剛超過1‰,不到日韓的壹半。同時,新加坡的離婚率低於日本和韓國,更不用說亞洲最高;上海的離婚率從1980到2000年增長了7倍,而不是20倍,現在全國排名第三。廣東近幾年的離婚數量只有五六萬,離婚率始終低於全國平均水平,排在第20位。
許認為,有關部門公布和計算離婚率的方法值得商榷。壹些媒體公布的最新研究報告是基於《北京統計年鑒》公布的數據,但年鑒中在民政部門登記的離婚只有5810對,法院審結的離婚案件只有32946對。所以大部分人認為北京2002年的離婚總數是上述兩項的38756對。實際上,法院審結的離婚案件數量還包括撤訴、調解、和解的數量,以及不準離婚的數量。如果除去這些案例,實際允許的離婚案例數量將減少65,438+0,000對以上。此外,還有壹些地方統計把離婚的“對數”變成了離婚的“數”。
據許介紹,聯合國國際人口研究所編纂的《人口學詞典》將粗離婚率定義為“某壹時期的離婚人數與該時期平均人口數之比”,但壹些地方公布的離婚率卻是用當年的離婚人數除以年平均人口數,以至於中國的離婚率被人為地提高了壹倍。人口學家和社會學家的許多文章得出結論,中國大陸的離婚率比日本、韓國和新加坡等亞洲國家,甚至比港臺地區都高。
由於離婚率是反映壹定時期內婚姻解體情況的敏感指標,也是正確評價婚姻和睦和家庭分離趨勢的重要依據,許建議,有關部門應將離婚率計算方法中的分子“離婚數”改為國際通用的“離婚對數”,以防止類似事件被專家誤解,令公眾瞠目結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