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為動詞
實義動詞意義完整,可以獨立作謂語。根據它在句子中是否需要賓語,可以細分為及物動詞和不及物動詞。
2.連接動詞
系詞有自己的意思,但不能單獨做謂語。它必須和謂語壹起構成謂語,說明主語的狀態、性質、特征或身份。
3.助動詞
助動詞(v.aux)本身沒有詞匯意義或意義不完全,不能單獨做謂語。助動詞有be,have,shall(應該),will(願意)和do。助動詞和實義動詞壹起在句子中構成各種時態、語態、否定句和疑問句結構。
4.情態動詞
情態動詞本身是有意義的,但是不完整。它們表達說話人的能力、語氣或情態,如“可能”和“應該”。它們不能單獨做謂語,必須和行為動詞壹起做謂語。大多數情態動詞沒有人稱和數的變化。主要有:can/可以,may/可能,must,need,dare,will/would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