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因和外因是唯物辯證法關於事物原因和動力的壹對基本範疇。內因是指事物發展變化的內因,即內部矛盾;外因是指事物發展變化的外因,即外部矛盾,是壹個事物與其他事物之間的外在聯系和相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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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物辯證法認為,任何事物的產生、發展和消亡,總是內因和外因相互作用的結果。但內因是事物發展的根本原因,外因是事物發展的第二原因。“外因是變化的條件,內因是變化的基礎,外因通過內因起作用。
”(《毛澤東選集》第1卷,第277頁)形而上學否認事物的內在矛盾,把事物發展變化的原因完全歸結於外因,陷入外因論。只談內因,忽視事物發展的外部條件,也是片面的。